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常态化征集全省科技成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08K/2024-00433 [ 主题词 ]
[ 发布机构 ] 省科学技术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常态化征集全省科技成果的通知

时间: 2024-09-24 08: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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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随着秦创原建设由势转能,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推进、“三项改革”拓面扩量提质增效,我省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成果。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及时将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现面向全省征集高质量科技成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

二、征集范围

围绕34条省级重点工业产业链、8条省级重点文旅产业链和9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链,重点面向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单位的职务单列管理科技成果、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以及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三、成果要求

1.科技成果应具有较强技术领先性和产业化价值,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新应用场景等。

2.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技术成熟性和转化价值,技术创新成熟度达到开发或应用级别,能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入股、中试熟化、技术融资等方式进行转化。

3.科技成果应具有明确的权属,知识产权所有者同意转让和推广。

4.科技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涉密科技成果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四、成果运用

1.公开发布推介。征集入库的成果信息,按产业领域和技术成熟度“分级分类”,通过座谈、项目路演、实地调研、专场推介等形式,结合“线上+线下”方式,面向本领域重点企业发布科技成果清单。

2.推进供需对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入库科技成果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匹配,在概念验证、中试熟化、融资支持、场景应用、产业加速等关键环节开展有组织的精准对接撮合,对接成功的项目,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五、征集方式

科技成果常态化征集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成果登记—登记管理—填写成果登记页面点击“新增成果登记”,在成果类型中选择“常态化征集”进行登记。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广泛动员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技术领先性和成熟度强、产业化和转化价值高的科技成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填报。

2.请各高校、科研院所认真组织成果填报工作,并对本单位提交的科技成果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3.科技成果征集系统全年开放,省科技厅不定期对入库科技成果进行分级分类梳理,定期发布成果清单,精准开展对接,及时将对接情况向填报单位反馈。首批科技成果清单将于10月底发布。

联系人:黄  超   魏欣月

电  话:029-87294985,81294835

技术支持:400-029-3366   81292862

附件:科技成果常态化征集表.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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