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2020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分为全国赛与省赛。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一、全国赛支持政策
(一)奖项
初创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配套支持政策
1. 择优推荐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
2. 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3. 择优推荐参加“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评选以及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注:参照往年
二、陕西省赛支持政策
(一)奖项
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行业进行分组比赛,每个行业按照比赛成绩排名晋级决赛,决赛按照每个行业组分别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二)配套支持政策
1.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采用“以赛代评”方式,直接纳入2021年陕西省科技企业培育计划,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履行合同任务。其中成长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后补助支持;初创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后补助支持。
2.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1)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中获得一等奖项目的前两名完成人,在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
(2)初赛晋级复赛企业享受省级科技创新券(创新创业类)支持。
(3)直接纳入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免费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成功入库后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推荐科技金融合作银行给予授信支持或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及大赛专属科技信贷产品支持。
(5)符合陕西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条件的,优先给予推荐。
(6)省内高新区、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众创空间等科技园区和孵化器为参赛企业落地优先提供场地、资金等支持。
(7)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同年政策,获奖企业可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符合国家有关科技项目申报条件,优先予以推荐。
(8)依据《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第六条,创业项目首次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初创企业,给予以下支持:入驻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给予房租全免;入驻非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通过创新券方式给予最高50元/平米·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连续支持2年。
注:全国赛与地方赛奖励政策可叠加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