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设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窗口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208K/2025-00324 [ 发文字号 ] 陕科政函〔2025〕255号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机构 ] 省科学技术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设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窗口的通知

时间: 2025-09-18 09:27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针对性地解决改革单位成果转化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现将开设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窗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窗口设立

针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个性化问题,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窗口,提供公益性、专业化、一站式的咨询服务。

二、服务功能

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窗口主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法规咨询与具体实操等相关内容。

1.政策解读。对我省已出台的“三项改革”的系列政策,以及配套制定的“先使用后付费”“先投后股”“尽职免责”“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进行解读。

2.法规咨询。依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权益、

价格确定、收益分配等问题给出法律法规支撑和参考建议。

3.具体实操。结合我省近年来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过程中的具体实践和典型案例,针对改革单位提出的实际问题给出实操方案,加速成果转化进程。

三、专家团队

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专家团队由相关部门业务处室、法律实务专家、技术经理人等多个方面构成。

1.政策咨询专员。由省科技厅安排专人解答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适时公开相关共性咨询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2.法律实务专家。由熟悉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及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资深律师和法律顾问组成,提供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控和实操指导。

3.技术经理人团队。由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实操经验的技术经理人组成,提供技术评估、转化路径设计、专利布局、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

四、咨询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咨询窗口采用预约制,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进行预约,简述拟咨询的核心问题和存在困难,窗口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电话答疑或线下面对面沟通,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给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进行统一咨询,梳理相关共性问题进行统一解答。

联系人:杨老师 韩老师

电话:029—81772782  87294265

邮  件:kjtzcc111@126.com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关注秦科技了解更多科技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