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
现将《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等关于印发《陕西省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科技副总”工作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