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陕西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4〕113号)相关要求,我厅修订了《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科发〔2025〕10号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3-11〔2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