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加快推进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各地市提出的产业创新重大需求(以下简称“需求提出市”)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凝练形成2025年度陕西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西安市新能源,宝鸡市石油装备,咸阳市新材料,铜川市金属合金材料,渭南市精细化工及养殖,延安市苹果产业,榆林市煤化工,汉中市绿色食品,安康市生物医药,商洛市硅钼金属高值化开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探索“总部+基地”“西安研发+异地转化”等创新合作模式,着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等,注册(登记)时间在2024年5月1日前。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协议执行期及经费、任务、成果分配。项目技术应在“需求提出市”转化实施。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证明材料),负责提出主题研究思路并主持研究项目,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有足够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限项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包含2025年度定向委托项目、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及2025年度秦创原总窗口、产业创新聚集区“四链”融合重点项目。
在研项目负责人(除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青年科技新星、杰出青年基金)不得申报。
(四)支持方式
每个支持方向下设若干创新点,原则上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优先支持需求所在市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优先支持需求所在市企业牵头,联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科技型企业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申报主体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下属模块在线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二)推荐程序。申报项目按照项目单位注册所在地,由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申报时间。项目单位申报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至2025年6月16日17:00;推荐单位提交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9日17:00。
(四)评审立项。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实地考察等,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合同(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等关键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中保持一致。
(五)项目管理。拟申报项目应明确体现支撑当地产业发展的可量化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创造产值、提供就业岗位、科技创新相关指标等)。项目实施期满,由需求所在设区市的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预算
申报时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并将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项目预算评审与项目评审同步进行。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二)推进专利声明制度
按照《建立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在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过程中,要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声明受财政资助形成知识产权的项目信息。
(三)诚信要求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联系方式
区域创新处:陈雅,电话:029-81122912;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白东海,电话:029-81773390;
技术支持电话:029-8101140;
地址: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