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增安)近日,安康市印发实施了《安康市选聘“高校科创经理人”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全市“高校科创经理人”选聘工作正式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打好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深度融入秦创原建设,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安康市探索实施了“高校科创经理人”选聘工作。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高校科创经理人”面向高校、院所中具有科技成果转化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自然人或团队选聘,经申请、推荐、审核等程序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科技局共同聘任,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招引、校地合作、技术对接等工作,并由“科创服务专员”做好一对一服务和积分登记。“高校科创经理人”每年选聘评价一次,绩效评价结果分突出贡献类、重要贡献类、积极贡献类三个格次,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获得相应奖补资金,凡有积分者均有奖补,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全力做好首批“高校科创经理人”的选聘、服务管理与作用发挥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关注秦科技了解更多科技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