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2-30 1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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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进一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综合监督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工作,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镜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向党中央对标看齐,发挥示范作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二、抓住重点问题,严格执纪执法。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要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政务服务等方面,发现和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要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深入研判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增强工作实效。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于一般性轻微问题,及时指出、坚决纠正,充分发挥监督促进工作的作用;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三、紧盯防控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各单位要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要督促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做好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排查管控等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紧盯各项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防控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等问题。要督促本单位人员坚决落实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各单位要特别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严格做好自身防控防疫工作,坚决防止本单位各部门发生聚集性疫情,巩固拓展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四、坚持治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元旦、春节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送“天价彩礼”等陋习歪风,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各单位请于2月7日17时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告(不超过2000字)及相关数据统计,传真至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王 飞       传 真:8729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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