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 “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 2019-04-26 17: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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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党组:
  “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要深刻领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要结合省纪委前期开展的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严起来,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等;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利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违规饮酒和违规请吃、吃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严禁向下级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守职尽责。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节日微腐败和整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发扬钉钉子精神,守职尽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节日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之中,融入到党组织活动和日常管理之中,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确保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起领导之责、指导之责、教育之责、监督之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纠正,防止腐败行为和“四风”问题反弹发生。要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和管用见效措施,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网上和网下相结合、预防反弹和打击新发相结合,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履责,根据单位部门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机构,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问题反弹复燃,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节日期间,驻厅纪检组将适时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通知要求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问责精准。对查处和问责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及时形成震慑,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请各综合监督单位于6月12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廉洁过节工作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中共陕西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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