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做好“五一”端午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结合本单位实际,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通报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鉴。要加强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统筹组织推进,压实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带头严守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各级党组织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以上率下带动全省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二、把握节日特点,坚决防治突出问题。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督促抓好各项规定落实,坚决遏制节礼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紧盯高档酒店、内部食堂、“一桌餐”等场所,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下级单位、私营企业主宴请等问题;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紧盯高档烟酒茶、粽子、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紧盯公务接待“吃空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大兴调查研究、“三个年”活动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因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三、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升监督效果。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深化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拓宽“四风”问题发现渠道,如协调税务部门对存疑发票进行梳理,对接信访、大数据局等部门梳理“四风”问题线索,对监督检查发现、职能部门移送、媒体曝光、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严查快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警惕新表现、把握新特点,深化重点治理。
四、深化纠树并举,大力涵养正气新风。各综合监督单位要以“五一”端午节点为契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坚持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相结合,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杜绝节日收送礼等陋习歪风,紧盯“天价彩礼”等问题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涵养时代新风,以优良作风引领社会民风。
各综合监督单位要精准识别“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单位请于6月12日,将“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告(不超过1500字)及相关数据统计,传真至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马健钧 传 真:8729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