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21-11-30 14: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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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军,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顾海文,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创新处处长吕永卫,解读《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王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与媒体朋友们见面,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陕西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科技部的工作部署,省科技厅始终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为“高新区”)的培育和建设工作,6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动我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借此机会,我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和高新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一、我省高新区发展概况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4家高新区,其中,有国家高新区7家、省级高新区17家,有1家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6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和8家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020年,全省高新区实现生产总值7544.71亿元,占全省GDP的28.82%;全口径出口总额1637.43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84.70%;新注册企业3.42万家,同比增长11.70%;拥有营业收入上亿元企业1248家,比上年增长2.97%;高新技术企业占全省的56.03%,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全省的40.2%,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省的36%。7个国家高新区拥有外资研发机构68家,外籍常驻人员4785人,引进外籍专家1852人,外资企业139家,港澳台资企业64家,留学生创办企业1228家。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上市企业65家,其中高新区内39家,占全省的60%。高新区整体经济实力大幅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企业培育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可以说,高新区已成为我省名副其实的经济高地、产业高地和创新高地,是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明确国家高新区是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为新时期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全面贯彻该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大机遇,更好推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及时成立专班,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深入省内外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相关要求,起草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省直单位、各高新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后,6月17日由省政府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19条,其中第一部分为发展目标,第二至第七部分为主要举措,第八部分为保障措施。

1.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高新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7000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达到70%;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到2035年,西安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

2.主要举措。在构建引领发展格局方面提出4项举措,一是积极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二是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三是支持国家高新区特色发展,四是支持省级高新区量质双升。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提出3项举措,一是打造创新人才高地,二是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提出2项举措,一是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二是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在壮大现代产业集群方面提出2项举措,一是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二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在促进开放协同发展方面提出2项举措,一是强化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二是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方面提出4项举措,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推进绿色生态发展,三是强化土地要素配置,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3.保障措施。提出2方面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切实加强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持续优化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

(三)主要特点

一是规划站位高。《实施意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有具体指标,又有宏观目标,既便于操作,又催人奋进。

二是创新举措多。《实施意见》既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够充分吸收借鉴外省成功经验做法,近30余条措施在省内首次提出。

三是支持力度大。《实施意见》既有突破性支持政策,又有具体的奖励措施。例如,支持各市赋予高新区一定经济管理权限,支持高新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新区创新主体承担科技项目、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区连续三年每年以项目形式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的支持等。

四是责任夯的实。《实施意见》中的19条政策措施均明确了对应的责任单位,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支持的方式、改革的方向,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五是监测考评严。《实施意见》从企业培育、孵化载体建设、绿色发展、土地要素配置等多个维度加大了对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监测考评。

三、高新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区评价是指导高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为完善我省高新区评价考核体系,更好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2019年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省级高新区的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实现了国家级、省级高新区评价范围全覆盖,为我省高新区评价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评价情况。今年的评价工作根据《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国家高新区直接采用科技部火炬中心2020年评价结果;省级高新区以2020年度统计数据和高新区发展情况为基础,从园区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开放合作与辐射带动作用等5个方面38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对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排名靠前的西安高新区奖励500万元,宝鸡高新区、安康高新区分别奖励200万元。对省级高新区发展评价排名前三的延安高新区、汉中高新区、铜川高新区分别奖励200万元,目前各项奖励已到位。

(二)评价意义。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在数据的基础上衡量高新区真正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科学,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同时通过高新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进一步明确高新区所在市政府建设高新区的主体责任,通过体制机制的设计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我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总体部署,落实好陕西省《实施意见》各项任务,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全省高新区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打造“高新”示范样板。

一是加强宣贯督导。近期,我们将继续加强《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通过官网、微博、微信、一键长图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同频共振。同时开展政策解读和调研,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督导各地市、高新区尽快出台加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共同打造全省各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高新引擎”。

二是加快建设布局。推动省级高新区优化布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在产业区位优势明显、转型发展意愿强烈、有一定基础的县域(区),择优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并给予新认定的省级高新区奖补支持。今年支持汉中市宁强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争取12月底前获批。也希望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县(区)也积极加入到创建高新区的队列中来。

三是强化分类指导。根据科技部关于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总体部署,分类抓好现有国家高新区建设与发展,加快推进延安、商洛、汉中、铜川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西安高新区作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还需发挥好头雁带动作用,加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产业链创新链分工协作,赋能全省高新区发展。同时坚持园区聚集平台、平台融合资源、资源滋养企业、企业支撑产业、产业带动经济的发展路径,支持省级高新区差异化发展,探索各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四是壮大产业集群。我们将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支持各高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加强规划引领,凸显产业特色,促进产业集聚,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支撑引领具有地方根植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在高新区优先布局实施“两链融合”专项,省市联动一体化推进,打造一批带动创新发展的增长极、新引擎。

五是做优创新型企业。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各地制定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各类奖补等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持续开展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规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同时在高新区试点和推广创新型企业积分制,发布陕西省创新型企业榜单,与金融机构形成政策互认。

六是强化考核问效。继续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信息交流、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等日常工作,发布高新区创新排行榜,实施评价监测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制度。每年的评价结果和排名情况予以公开并下发至各地市,作为各地促进高新区差异化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一。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

记者提问环节。

陕西日报记者提问。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王军回答问题。

中国报道记者提问。

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创新处处长吕永卫回答问题。

中国城市报记者提问。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顾海文回答问题。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王军回答问题。

发布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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