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促进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委厅)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考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陕西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委厅办公室负责,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完整性(是否按要求全部公开)、及时性(是否按时限公开并及时更新)、准确性(公开内容是否准确)、严肃性(公开程序是否严格)。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率和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委厅会议确定的信息报送指标完成情况。
(四)网上办事及政民互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第四条 考核形式
主要查看陕西科技信息网网站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日常抽查、年终考核。年初,由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日常抽查由考核小组执行,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年终,委厅办公室发布考核通知,考核小组实施考核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由委厅办公室进行通报。
第六条 考核结果与机关年终工作考核挂钩,考核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不达标的处室年终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处室,同时所在处室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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