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科技部、海关总署日前印发了《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45号)。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如实填报相关申请及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相关信息。科技部、海关总署相关通知可在科技部网站法规政策栏目下载。
省科技厅联系人: 徐 炜 029-81294773
西安海关联系人: 白丽梅 029-83196131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西安海关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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