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208K/2016-00417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7-04 [ 发文日期 ] 2016-07-04
[ 发布机构 ] 省科学技术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关于转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时间: 2016-07-04 16:09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已正式印发,现予转发,请你们组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拟参加认定的科技企业认真学习。我省的高企认定工作将在近期正式展开。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doc

关注秦科技了解更多科技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