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3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30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5〕95号

时间: 2025-08-22 08: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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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杨正国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搭建科技与产业协作平台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提案中提出“加强科技成果供给侧改革”。

1.实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由势转能行动,推动秦创原建设进入新阶段。发挥省秦创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召开了全省秦创原建设工作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了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1个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有序推进,新引进重点项目292个、总投资823亿元。启动实施聚集区“四链”融合项目,部署实施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秦创原网络平台汇集数据资源1350余万条,推动647家省级研发平台、1.7万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帮助解决企业研发需求超过1000项。推广“西安研发+各地制造”和飞地孵化、离岸孵化模式,各市区依托秦创原招引科创类项目605个、总投资1594亿元。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共建秦创原教室,持续放大秦创原影响力。

2.实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行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认定瞪羚(潜在)企业362家。支持2024年拟上市科技企业14家,支持经费1340万元。依托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11个,组织认定新型研发机构36个,布局建设10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14个中试基地、14个概念验证中心。支持西安交通大学与223个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成84个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推广科技成果1600余项,在陕孵化企业213家。

二、您在提案中提出“调动科技成果需求侧积极性”。

1.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2022年3月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我们围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敢转”“不愿转”“缺钱转”难题,在全国率先推广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横向课题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三项改革”试点,探索解开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细绳子”,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先后出台《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同时配套制定了“先使用后付费”“先投后股”“尽职免责”等七个《工作指引》。截至2025年6月,全省已有10.8万项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转移转化成果4.2万项,670名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凭借科技成果转化贡献晋升职称,新成立的2597家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中,已有787家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462家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23家晋升为规上企业。大多数成果直接应用到现有企业中,1—6月份,通过校企合作、联合研发、技术转让等方式助推企业新增产值195亿元。我省主持完成的21项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已全部转化应用,获省奖的184项成果在709家单位实现转化,近三年累计销售收入5898.86亿元。

2.建立先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快响”机制和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快速攻关响应机制。“双向”快响机制组织对接37次,推介成果及需求130项。征集凝练军民融合领域技术需求40项。推动落实总规模近20亿元的秦创原空天动力系列基金。推广“技术交易信用贷”,指导西安市帮助301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4.5亿元。西安高新区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二期项目成功发行。

三、您在提案中提出“加强科技成果平台建设”。

近期,省科技厅将下发《陕西省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规定,支持智能化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技术经理人专业化培训体系构建,给予平台建设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支持。技术交易平台需具备智能匹配、价值评估、转化路径规划等功能;培训体系涵盖课程开发、线上+线下教学、AI辅助训练、实践场景构建等技术经理人能力提升项目。

下一步,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以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为点火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感谢您对省科技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黄  超,电话:8729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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