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7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726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4〕134号

时间: 2024-08-16 0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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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李枫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关键问题助推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7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融通创新的重要平台、构建双创生态的重要阵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收到提案后,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有关建议,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契合当前中央科技委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定位和要求,对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服务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省共建设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18家。其中国家大学科技园4家,场地总面积10.73万平方米,有创业公共服务机构66家,在孵企业268家,在孵企业工业总产值1.97亿元,从业人员3028人,科技活动人员1103人;省级大学科技园14家,场地总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有创业公共服务机构51家,在孵企业247家,从业人员3927人、科技活动人员1022人。2022年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因在推动创新创业政策落地、促进就业、加强创新等方面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办公厅激励通报。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国家启动了大学科技园重组工作,我省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和西安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已进入第一批重组名单。下一步,我厅将落实“白名单”机制要求,协同省级相关部门及相关地市,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支持,推动园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一是落实全面深化三项改革《若干措施》。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优化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机制,促进高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完善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等作为“技术托管”平台,提供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代表单位持有或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等机制二是积极推广一院一所一校一港一企经验做法。采取交流观摩、对接座谈、经验分享等形式,协同省级相关部门,分类组织高校、院所、企业观摩学习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光机所、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煤研究院等发展经验、改革成果。三是扎实推进创新成果在企业和产业链上的具体应用。“需求端”“供给端”两端发力,在秦创原未来产业创新聚集区分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公共性、开放性、市场化运作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鼓励高校通过“揭榜挂帅”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政策供给。一是持续优化孵化链条和生态。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有关政策,完善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评价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强化对大学园等载体孵化能力和在孵企业效益的考核,推动整体建设提档升级。二是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大学科技园建设,协同省教育、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支持大学科技园联合企业等共建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三是支持大学科技园引进人才。探索推广校招共用引人用人模式,支持科技园联合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组建背靠高校、面向产业的科学家+工程师团队,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

三、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一是加快建立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机制。发挥大学科技园依托高校、连接企业平台优势,常态化举办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对接活动,加快招引优质科创项目在园区落地转化。二是加强绩效评估和结果运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对接,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效纳入高校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估指标,实现与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平台项目立项等工作挂钩。三是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组织大学科技园做好年度报告和相关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效,举办省内省外观摩交流活动,凝练总结、复制推广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营造以点带面、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推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大学科技园建设能力和质量持续提升。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科技厅将把办好提案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吸收采纳,不断提升大学科技园的创新活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815

 

(联系人:苗宏雄  电话:029—8729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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