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2〕286号

时间: 2022-09-23 08: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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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A

签发人:孙 科

王武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兴产业布局,推动我省经济高速发展的提案》(第4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新兴产业发展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政策支持,必须下决心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制度活力。政府需加强新兴产业的宏观调控和产业规划,对新兴产业的技术、融资、财税、人才等政策方面充分保证其灵活性。要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持续畅通和拓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体系,为新兴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的建议,一是围绕提高市场化运作、常态化路演、链条化孵化、高效能转化水平,加快构建以“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网络平台、运营平台公司)为框架的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科技创新大平台。各地市在秦创原总窗口设立创新促进中心,定期开展信息发布、项目对接活动,搭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桥梁。成立秦创原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商事服务、政策服务、科技政务、科技金融、综合服务5大类18个服务窗口,网上秦创原平台建成投运,整合链接20多项业务在线办理。组建运行秦创原运营平台公司,设立总规模约30亿元的创投基金,全链条、一站式、定制化的创新生态集成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大力推进秦创原高层次人才引用工作,努力做好人才增量。深入开展“高新区、企业、高校、院所、孵化器”五类引才引智主体调研对接活动,通过送政策上门、对接引才需求,2022年上半年共完成2批次秦创原引用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立项工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夯实产业发展基础。陕西要立足现有的产业基础和创新优势,集中科研优势力量,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关键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基础技术,着力提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打通基础研究成果到产业化应用的堵点,进一步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基础。”的建议,2018年我省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38号),从完善研究布局、建设高水平研究基地、壮大人才队伍、加强国际合作、优化机制和环境等方面,对加强我省基础研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同时我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中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已经达到3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三、关于您提出的“深化产业创新能力。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动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最大限度地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含的巨大潜力,引导高新技术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完善扶持政策,落实R&D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二是建设创新载体。通过财政奖励、用地保障、税收优惠等措施大力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的链接,构建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及产业创新联盟;三是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为其提供各种贷款或信用担保,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创新、市场验证和初期调试;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改革,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为培育创新技术、创新产品提供最优保障。”的建议,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聚焦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统筹推进技术市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在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中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项目,遴选支持一批拟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及已在新三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每个企业支持不超过100万元。2022年,华秦科技、斯瑞新材、莱特光电等3家科技型企业登陆科创板。二是推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研究制定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全面梳理与科技型企业有关的创新激励和税收优惠等各类政策。会同税务部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快奖补兑现。2022年推进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截至6月24日,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7571家,正在公示1005家;514家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全省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481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030.58亿元。三是支持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我省科技资源禀赋特点和工作实际,按照技术团队+职业经理人+创投基金+平台基地的“四位一体”模式,组建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5月,完成首批陕西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组建工作,认定新型研发机构22家。四是鼓励企业设立科研机构。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就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2022年5月,联合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国资委制定《关于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加大研发投入 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支持有一定研发基础的省内规上企业建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企业研发机构,2022年拟支持一批尚未建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五是加强科技孵化载体建设。举行西安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建设启动大会,15个众创空间、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获批国家级。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评价工作指引》,引导多行业、多主体、多功能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健康持续发展,服务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四、关于您提出的“完善产业人才体系。一方面,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或定向培养,培育各类相关高级技能人才;同时,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现有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向国内外积极引进一批产业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创新潜能;此外,更要营造用人留人的良好环境,通过创造公平的人才成长发展机会、构建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体系、创建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机制等措施全方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建议,聚焦企业需求加快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坚持以解决企业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问题为导向,建立“人才+科研项目”机制,通过秦创原人才项目方式,支持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链骨干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引进,或依托高校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攻克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全省各市区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和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引用科技经纪人,解决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引用创新创业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在秦创原落地转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遴选200支“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项改革”。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2022年4月7日,赵一德省长主持召开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推进大会,全省78家高校参会,全面启动“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做法及时向科技部进行了报告,并获得王志刚部长的充分肯定。为了推动《方案》落地落实,成立推进“三项改革”工作专班,并联合省教育厅制定组建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路演等11条落实举措。三是设立高校联合项目。支持西安交通大学建设“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着眼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催化转化和中小企业孵化,探索建立校(院)企合作新模式。

五、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产业布局。陕西应综合考虑各区域的资源、区位、产业、人才和科技等优势,综合利用各类资源,选择在本区域有基础条件、能够取得率先突破的细分产业优先发展。依托创新驱动试验区,围绕高新园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双创”示范基地等产业平台,集聚要素资源,重点打造一批产业配套能力强、集聚程度高、市场容量大、集成创新活力足、创新创业环境好、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不断延伸产业链,加大产业链招商和配套力度,培育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一是启动实施厅市联动重点项目,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厅市联动重点项目的工作指引》,聚焦地方特色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探索与有条件的地市联合设立厅市联动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和地市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推动各地市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产业和发展优势,确定支持咸阳新型显示产业、安康先进储能产业、宝鸡传感器产业、榆林煤化工产业项目,明确四个地市配套资金不能低于1:1,全部用于支持重大技术攻关课题。二是组织实施秦创原总窗口“两链”融合项目。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力加速推动秦创原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项目、成果、平台、人才、企业等各类创新要素在总窗口落地集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培育,不断提升总窗口创新能力,支持支撑总窗口率先见效成势、形成示范品牌效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培育,提升总窗口创新能力,支持西咸第一批围绕数控机床、氢能、高性能储能电池、自动驾驶技术等4个产业集群项目。

以上是我厅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的回复,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省科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陶鹏飞,电话:029-8177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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