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8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81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2〕274号

时间: 2022-08-29 09:12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类 别: A

签发人:孙 科

蒲小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构建我省“数字陕西”系统解决方案的建议》(第38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省级数字经济共性及关键技术高水平实验室,解决共性及关键技术支撑问题”的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陕西实验室建设。围绕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我省建成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化等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数字技术与智能系统、大数据分析与处理等省重点实验室58个;去年以来,省政府批复建设空天动力、含能材料2个陕西实验室,先进阿秒光源、电磁驱动聚变被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下一步,围绕数字经济关键领域,我们将积极筹建半导体等陕西实验室,支持在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争取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在陕布局,高标准推进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先进阿秒光源、电磁驱动聚变等建设,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二是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是通过聘用高水平职业经理人,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以中试熟化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孵化为主要任务,投资主体多元、市场机制运行、现代化管理的独立法人组织。今年已认定陕西光电子先导院、西安鲲鹏易飞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型研发机构15家。下一步,将持续围绕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支持研发服务型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二、关于“统一建设我省数字经济IDC,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字底座’”的建议

2022年第2期《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强调“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呈现爆炸式增长,算力则成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要素。为夯实高性能算力资源基础,我省从2020年开始谋划筹建国家超级计算西安中心,2021年科技部批复同意建设,省、市、区三级联动统筹推进,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建成后将服务政务、工程、数字化、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领域,为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赋能,立足陕西、辐射全国,服务“一带一路”。

三、关于“用数字经济推动‘秦创原’的发展,使其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大引擎”的建议

近年来,省科技厅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牵引,围绕数字经济关键领域,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

一是围绕5G、工业软件、无人机、半导体、北斗等领域,建设“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18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5个,支持财政资金近600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作为投资、管理、需求和市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平台,产学研用协同,推进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中试基地建设,聚焦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围绕中试熟化放大、概念验证和应用场景建设。

二是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等措施,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链条。2021年我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741家,其中,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类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2029家,占比54%。大力支持科技企业上市,目前我省共有11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其中炬光科技、莱特光电、瑞联新材料等数字经济领域企业7家。下一步,将落实《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以强化科技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牵引,以培育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拥有核心技术产品的科技型企业为导向,培育一批数字经济关键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挚希望您继续向我们提供宝贵建议。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武伟,电话:029-88440994)

关注秦科技了解更多科技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