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孙 科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联合基金项目立项的建议》(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及时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进行对接沟通,组织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管理人员调研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设立及实施相关情况,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综合分析。
20世纪90年代初,为解决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不足问题,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强化基础研究的协同创新发展,基金委探索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资助,之后逐步拓展到与地方政府、科研与行业部门及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联合基金。30多年来,基金委先后与广东、云南、新疆等地方政府,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地震局等科研与行业部门以及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多个大型企业设立了联合基金,其中部分已连续签署了多期合作协议。
2018年,基金委启动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工作,明确了新时期联合基金工作的改革思路,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优化整合现有联合资助布局,按照“面向国家需求,引导多元投入,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多方合作”的原则,基金委与有关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强化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聚焦地方重点领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攻关,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创新,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陕西作为科教大省,在基础研究方面拥有较强的实力,对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的相关领域,均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学家团队,牵头承担或参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为解决多个省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部分在陕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领域情况如下表所示。
部分在陕单位参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领域情况表
领域 | 参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 |
生物与农业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
环境与生态 |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
能源与化工 |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新材料与先进制造 |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 | 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电子信息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
人口与健康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
与基金委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有助于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加快攻克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培育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促进我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我厅正在积极与基金委就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一事进行对接。同时,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统筹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着力推进相关工作。
我们将立足陕西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能源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绿色生态、公共安全和文物保护等领域,凝练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充分发挥我省基础研究优势,同时吸引集聚全国高水平科研团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交叉融合创新,加快重大原创成果产出,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陕西力量。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工作的大力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高云,电话:029-81129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