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孙科
房晓飞委员:
您提出的《多措并举助推众创空间提质增效的建议》(第5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引导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培育科技型企业,在全力打造双创升级版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数量质量双提升。大力培育建设省级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打造创业孵化聚集区,促进我省创业孵化载体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2月份,我省共培育各类省级双创孵化载体496家,其中国家级194家。众创空间251家,其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省级240家(国家备案84家)、省级示范众创空间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97家(国家级37家);星创天地143家(国家备案67家);大学科技园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4家,省级1家。各级各类孵化载体拥有孵化场地700余万平米,全省孵化载体在孵企业1.7万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69家,高新技术企业6198家,瞪羚企业169家,独角兽企业4家。
二、持续优化孵化载体认定管理机制。省科技厅出台了《〈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陕科高发〔2017〕169号),两个指标体系主要用于我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绩效评价,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依据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报送的统计数据和报告,通过定量分析和专家评审方式实施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全省孵化器、众创空间上一年度建设运营情况,并将作为制定政策、引领发展和动态管理的主要依据,现已完成2017-2019年度评价考核。同时加快建设全省创新创业服务和资源共享平台,组织开发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将众创空间日常项目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有效结合,通过载体让各项服务、政策辐射到企业和团队本身。
三、探索企业内创、高校众创、院所自创孵化模式。与国资委联合启动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在省属企业中布局一批特色鲜明、创客聚集、资源开放、机制灵活、成效显著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发挥陕西众多科研院所行业领域技术水平先进、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强等优势,深化技术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打造相关高新技术领域覆盖全产业链的科技型企业集团;支持高校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建立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孵化活动,为创业师生提供全面的服务支撑。
四、扎实开展孵化载体从业人员培育工作。通过开展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重点理论知识及管理实务技能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我省双创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素质、高水平人才保障。先后开展2018年、2019年陕西省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培训班、双创孵化载体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班,省内近20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从业人员400余人参与培训。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建立线上双创孵化载体从业人员培育平台,开展线上培育工作,合计培训174家载体内的330名从业人员,累计观看量达到6000余次。
五、推进科技与金融、孵化与投资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联合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金融资本进入创业孵化领域,解决科技型创业团队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达5.592亿元,完成出资4.75亿元,认缴出资5.05亿元,投资设立20支子基金,基金总规模42.8亿元,各支子基金累计投资科技企业325家;另一方面联合高校、社会资本在高校设立低门槛微种子、微天使基金,与14家银行积极合作,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出多款的贷款产品。
提案中您围绕我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专业化提升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对打造我省双创孵化载体完整孵化链条、提升孵化载体专业服务能力、完善优化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根据您的意见,我们下一步将继续优化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同时适当加大入孵企业发展成效的权重,激励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对企业进行深度孵化;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撑,鼓励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发展“孵化+投资”模式,促进多元主体、资本富集、人才聚集的创业投资体系搭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苗宏雄,电话:029-8729277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