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孙科
李宏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建议》(第8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5.22”重要批示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原始创新、产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创新,推动我省企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有力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2020年全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68.39%,排名保持在全国第9位,其中科技活动产出指数75.97%,保持在全国第4位;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758.95亿元;连续四年(2016-2019年)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地方”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一、主要做法
(一)政策法规: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自2016年起,为了提高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陕九条”),制定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与《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共同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法规“三部曲”。“陕九条”从定价权、收益权、转化通道、转化载体、开放共享、企业孵化、就地转化、先权后税、评价机制等九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行动方案”围绕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撬动科教资源优势为切入点,以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实施七大创新工程建设,细分为25项具体任务,形成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研发平台与科技园区为载体、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格局。
(二)平台建设:建设“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我们陆续制定并发布了《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陕西省科技厅关于推进“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一是明确了新型研发平台是定位于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为目标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转化平台。建设的目标是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加快成果转化速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实现“出成果”和“用成果”有机统一,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明确了新型研发平台的两类建设模式,在先期没有布局创新平台的骨干、新兴、风口产业领域,新建“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截至2020年底,共建设包括“延长—西大先进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膜分离技术研究院”在内的校企联合研究中心40个;其次是对符合条件创新绩效高,校企联合紧密的既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共按照新标准,新要求提升工程中心24个。
(三)科技金融: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是2012年批准设立的省内唯一一支科技成果转化类引导基金。截止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为5.592亿元,已投资设立子基金20支,子基金认缴规模42.8161亿元,财政资金放大系数8.94倍,累计投资科技型企业325家。在投90%以上集中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省内重点发展产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90余家,科创板上市企业2家,创业板上市企业1家,累计新三板上市企业12家(包含改板上市企业),进入上市排队企业2家,进入上市辅导企业18家,91家企业完成再次融资,总体估值超过500亿元。
(四)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陕西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通过调整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深度梳理挖掘、不断丰富完善百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联合专业机构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等多种手段,组织实施“陕西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线上“云对接”、进地市、省市协同、省市区联动等多种形式共13场路演推介活动,前期征集技术需求及对接项目1267项,108个优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路演推介,30余所高校院所的117个项目成功签约,成交额约37.2亿元。逐渐形成了省市(高新区)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专业机构与企业、资本等市场主体联动共促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不断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新生态。
(五)服务体系:构建并完善了技术转移的服务体系。积极构建陕西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依托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平台网络,整合全省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统一开放、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中介等各方主体协同合作的多层次技术转移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我省已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99家(其中,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1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14家,形成了特色鲜明,能力互补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网络。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激发了从事技术转移人员的活力。充分运用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探索建立人才社会化评价机制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在全国首次将技术经理人行业列入国家职称序列。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抓好“陕九条”“38条科技新政”等政策落实,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流程细化、创新工作机制、扩大试点范围等方式,积极协调省级有关单位,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切实为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联盟建设,支持各地培育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布局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600亿元。
三是加快实施“1155”创新工程。持续推进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鼓励转制科研院所更好发挥行业共性技术平台作用,提升为产业、企业服务效能。完善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功能,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合同金额新增5000万元以上。
四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百城百园”行动、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加快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成果落地应用,培育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争取扩大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探索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训认证体系,组织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认证工作。
五是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望、加快把创新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三年行动计划》。3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会,正式启动秦创原建设工作。省科技厅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将聚焦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三大目标,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市(区)积极参与,以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主线,以西部科技创新港和西咸新区为总窗口、全省高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以项目和平台为抓手,以人才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保障,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努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董欣,电话:029-8129483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