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97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97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1〕88号

时间: 2021-05-10 1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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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孙科

张虹委员:

您提出的《科技创新成效显核心竞争力不足》(第4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您对近年来陕西科技创新工作的成效予以肯定,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下一步建议。您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们关注和重点推进的工作。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激励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对企业研发投入采用直接补贴,可有效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为鼓励加大中小企业创新投入,我们积极构筑陕西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体系骨干架构,建立“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印发了《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促进科研服务实施细则》,对企业和平台分别给予合同金额25%和5%不等的双向直接补贴。截至目前,平台已注册研发机构430家,企业6650家,促成合同金额超过1.2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同时,我们不断改进项目组织方式,激励骨干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行“揭榜挂帅”先投入、后补助的政策。揭榜企业先期自筹经费,省科技厅根据技术(服务)合同核定项目经费总额,按照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补贴。下一步,省科技厅还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做法,采用多种政策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二、围绕特色产业,释放创新活力。为解决好地区创新驱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省科技厅先后与安康、渭南、商洛、铜川、延安等地市进行了厅市科技会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议定事项实行表单化管理,围绕特色产业,落实各项任务,释放创新活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在科技项目方面,围绕各地市产业发展需求,2020年,设计凝练特色产业创新链11条、创新点60个,支持项目66项,资助经费4060万元。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方面,2020年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众创空间18家,新建省级众创空间25家、示范众创空间9家。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支持西安、宝鸡、汉中3个创新型城市和安康、渭南、榆林、杨凌4个高新区入选科技部“百城百园”行动。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方面,推动关中协同创新,陕北转型持续,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咸阳高新区获批国家火炬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榆林高新区获批国家火炬煤化工特色产业基地。

三、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企业在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中的作用,调动企业参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格局。省科技厅不断完善面向企业的基础研究资助体系。2017年起,部署实施了“陕煤”和“引汉济渭”两个企业联合基金,联合基金由企业根据需求确定资助指南,省科技厅与联合单位共同出资。截至目前,联合基金共资助项目165项,资助经费9370万元。联合基金推进了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效对接,研究产生的成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扩大联合基金实施范围和规模。

感谢您对陕西科技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科技工作。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8日

(联系人:张岩实,电话:029-8729428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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