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880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880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0〕262号

时间: 2020-08-10 08: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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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A   

签发人:赵 岩

梁刚委员:

您提交的《深化我省科技体系改革的建议》(第8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我省科技计划体系、指南形成机制、立项管理机制、财政资金监管等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对进一步优化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就您关注的申报指南形成机制问题。目前,我厅建立了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的项目指南形成机制。一是每年3月开始指南编制,各处室在省科技厅官网发布科研需求征集通知;二是指南充分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如2021年指南落实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等重大研究任务;三是反复组织指南论证,广泛征求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意见,增加相关领域专家的参与度;四是产业链等重大项目指南发布前向社会公示,就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征求意见建议;五是指南鼓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力度。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产业化目标明确的计划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和多学科交叉研究。2021年申报指南70%以上的重大重点项目要求必须由企业牵头实施;六是鼓励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民营企业、军工配套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根据您的反馈,我厅考虑将研发需求征集调整为常年征集,同时调整重大项目指南征集意见建议的征集方式,适当延长征集时间、扩大征集范围,吸纳更多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科研人员参与。

二、就您提出的申报指南方向应更为宽泛的问题。按照制定科技指南的惯例,一般项目相对宽泛,只明确研发方向,不设置具体的考核指标。重大重点项目目标导向更为明确,除研发方向外,指南还会明确考核指标、产业化目标甚至考核方式。省级科技计划代表省级科研的最高水平,指南形成过程中经过多轮专家论证,且考核指标均通过查新查重审核,同行专家容易与相关领域优势科研单位对号入座。首先,需向您说明的是,所有对外公开发布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均为自由申报项目,任何符合申报条件和具体项目申报要求的单位均可选择申报。其次,深入分析您的建议后,我厅考虑将根据不同类别项目特点,在今后申报指南审核中,在保证考核指标全面性的同时,突出关键指标的先进性,减少非必要指标描述,更好得发挥省级科技计划的导向性作用,吸引更多具备科研实力的单位参与竞争。

三、就您提出的应加强专家科研诚信监管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时,我厅参照国家科技部职能专门设置了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监督评审专家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结题全过程的科研诚信问题,为此,在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设立了科研诚信黑名单,对违反科研诚信的人员予以一定期限的惩罚。同时,科研诚信黑名单与信用中国(陕西)联网,可随时掌握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存在的其他诚信问题。目前,从全国到地方诚信体系在逐步建立完善,我厅也将不断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为陕西科技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生态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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