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少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基于区块链科技成果转移平台的提案》(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现状
长期以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科技领域重点工作。近年来,通过抓机构、抓服务、抓政策,我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推动陕西创新体系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抓机构建设,实现网络化规模化。
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截止2019年末,我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网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目前,我省已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84家(其中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1家),分别从服务基层、服务重点科研单位及服务重点行业领域等三个层面进行布局,形成了特色鲜明,能力互补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网络。
同时,为准确掌握我省技术合同交易情况,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落实,在全省10个设区市及相关部门设立了14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基本形成了辐射全省各市、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技术合同登记体系,保证了我省技术合同及时有效的认定登记和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抓服务能力建设,实现专业化规范化。
近年来,我们围绕加强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
一是抓专业培训,技术转移机构及专业化、规范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技术经理人培训,不断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能力;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不断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创新工作方式的能力。
二是抓资源统筹,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向功能集聚、服务创新方向发展。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2012年9月建成运行后,通过不断强化中心的“承载、示范、展示、服务”能力,在集成社会资源为企业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抓模式创新,西安科技大市场运行效果显著。通过重点发挥“交易、共享、服务、交流”四位一体功能,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资源基础平台架构及服务体系,西安科技大市场也成为我省对外抓技术转移工作的一个品牌和名片。自成立以来,已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资源基础平台架构及服务体系,可提供以技术交易、设备共享、政策服务和合作交流为核心的11大类,包括法律、知识产权、市场调研、资产评估、财税管理等115项服务。
(三)抓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保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有序运行。
一是出台政策法规,搭建技术转移制度框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7年9月29日修订)、《陕西省促进技术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陕科发﹝2017﹞58号),形成了从法律规定、配套细则到具体部署的成果转化“三部曲”,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轮子同步合拍,协同发力。
二是注重激励,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稳步发展。将技术合同交易额列为年度考核指标,对年度技术交易额排名前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出台了《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指标(修订稿)》,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固定经费支持渠道,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能力建设。
(四)整合全省科技资源,同时注重区域协同发展。
2016年,经科技部批准,我省建立了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技术转移中心),依托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心、西安科技大市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实现对整个西北地区创新资源的凝聚、整合与利用,形成以西安为中心,带动关中,辐射陕南、陕北,服务西北地区、连通丝路沿线国家、省份的跨区域、跨领域、跨机构的技术转移转化新格局。目前,依托互联网技术的线上线下融合、功能互补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科技服务能力逐步加强。比如近年来建成的“智汇秦科技PDS管服平台”“技术人”技术转移社交平台、“陕西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等,已投入使用并有效发挥作用,依托平台建成了科技成果库、技术需求库等,网上挂牌交易等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12月19日印发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中,将“一体化配置科技资源”做为重点实施的任务之一,任务要求“支持市(县、区)建立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发挥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体系的承载、示范、展示、服务作用”。目前,我们已经协助市(县)建立了17家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体系。
2019年10月印发的陕西百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行动计划方案中,明确提出围绕我省六大战略支柱产业发展需求,遴选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强、产业发展前景好的优质科技成果进行培育转化,其精准支持、靶向服务的策略有力的推动了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我省技术市场取得的成效
通过多措并举、持之以恒地抓技术示范转移机构布局、能力建设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我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成效显著。
(一)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创新活力不断增强。近五年来,我省技术合同成交额每年以百亿元台阶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末,我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467.83亿元,位居全国第五。
(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水平稳速提高。2017年至2019年,省内转化的技术合同由2017年的15321项增长至2019年的22313项,成交额则由303.89亿元增长至438.8亿元,增长了44.39%,陕西省自给能力逐渐增强,陕西省采取的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措施初见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的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9年10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提升我省技术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为抓手,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主线,以推动技术合同交易额持续稳步增长为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科技计划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激励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的支持和扶持重点,鼓励各专业机构运用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征集科技成果、技术创新需求,搭建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科技人才精准对接的平台,打通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的对接通道,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
(二)提升各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各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多层次高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提高技术转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培养一支由多层次技术经营人才及优秀技术经纪人构成的,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四)继续优化陕西技术市场环境。结合国家《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4670-2017)及“陕九条”等政策,进一步健全我省技术市场,规范技术服务及交易行为,切实加强引导、当好裁判、做好服务,助力我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衷心感谢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同时恳请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对我省科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