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A
签发人:赵 岩
陕科函〔2019〕124号
万盛华委员、赵力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的建议》(第5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的决策部署,省科技厅积极支持引导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在推进双创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委托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陕西省创新创业联盟,依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陕科高发〔2017〕169号)精神开展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提升孵化能力和水平。依托陕西创业学院累计开展40余场创新创业培训活动,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发展以天使投资为核心的创业投资,推进创业孵化与投融资深度融合。组织陕西省创业投资机构下地市活动,帮助各地市对接需求,推动创业载体健全服务体系。建立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强众创空间运行状况动态掌握,将众创空间日常项目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有效结合,实现创业企业(团队)与众创空间的高效对接。目前平台众创空间注册数321家,在孵企业3132家,在孵团队1075家。
二、构建创新创业政策体系。省科技厅先后出台了《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2016—2020)》《陕西省省属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作方案》《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类专业大赛组织规程》,修订了《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积极培育壮大各类众创孵化载体,以奖励、后补助等形式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发展。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举办科技创新创业类专业大赛,通过以赛代评的方式给予获奖项目经费支持。截至目前,全省省级以上众创空间达198家(国家备案7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81家(国家级31家),孵化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省科技厅以奖励、后补助等形式给予支持资金超过4000万元。
三、促进众创空间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精神,省科技厅积极推广深化“企业内创、院所自创、高校众创”三种众创孵化模式,取得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省科技厅逐步扩大省属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范围,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一院一所”众创模式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初步凸显,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动的作用。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为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培育支持“双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同时推动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建设,鼓励有特色、有实力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省科技创业快速发展。设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联合陕西创业投资协会开展投资经理训练营,让创业投资机构更关注早期创业者,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建议,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吸收借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