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9〕145号

时间: 2019-07-29 15:15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类别:  A
签发人:赵岩
陕科函〔2019〕145号

陈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细化“陕九条”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建议》(第1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关于从完善我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相关政策,提升科研成果自身落地能力,进一步推动和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和积极性等多方面为重点,助推我省“陕九条”等科技创新类政策尽快落地的建议,对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将众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增强陕西在新科技革命中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根据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步曲”相关政策,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简称“陕九条”),从定价权、收益权、转化通道、转化载体、开放共享、企业孵化、就地转化、先权后税、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充分调动了科研机构、广大科技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性。

  省科技厅对贯彻落实“陕九条”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一是深入开展宣贯。结合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和中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省科技厅分别在人大、教育、国资、高新区等系统作了专题报告;组织召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负责人或科研人员座谈会11场次;先后组织举办20余场次政策宣贯会。二是建立落实清单。结合委厅各处室职能,逐条分解细化“陕九条”有关内容,建立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处室与配合处室,促进“陕九条”落实落细落地。委厅先后出台了《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陕西省军民融合工程实施方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7份操作性更强的配套细则或行动方案。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将落实“陕九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西安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内容,支持西安市开展先行先试,依托西安交大、西北大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等10家单位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四是加快修订条例。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充分吸纳“陕九条”内容,及时组织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条例》已于2017年9月29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一、关于落实“陕九条”具体任务情况

  (一)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各高校、科研院所深入贯彻“陕九条”,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改革,督导西安交大、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等成果持有单位相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目前,我省已有3D打印、无人机、机器人等一批先进成果落地产业化。我省成为全国3D打印领域最有影响的研发和生产基地。

  (二)加快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转化。一是示范建立“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依托高校在校园建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需求主体、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的联合研发平台(简称“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高校老师在不离开校园的情况下实现了在企业兼职的机会,推动了高校与企业无缝对接,打通了校企之间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通道。我们在“陕九条”明确规定,设立联合基金,省上按总额20%的比例出资支持。省科技厅投入1000万元,促成16所高校的30个“四主体一联合”研发平台启动筹建工作,已建成13家新型研发平台。二是加快实施平台提升工程。按照新的指标体系,完成5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综合评估。依托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势学科,新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全省重点实验室达137个。积极推动校院建立共性技术开放共享平台,支持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与西工大联合建立稀有金属研究院,促进科研产出前端和成果应用后端的有效对接。三是支持建设“四跨”大平台。着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建立“跨学科、跨单位、跨领域、跨国别”大研发平台。支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四所高校联合组建了省石墨烯联合实验室。先期投入5000万元,支持西安交大联合西北工业大学、清华大学等5所大学及13家重点企业共同组建了西安增材制造国家研究院。

  (三)推动军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着力推进 “双导师制”试点工作。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厅支持科研院所建设“人才池”的工作指引》。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召开了陕西省科技创新创业“双导师制”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选择西工大、西电、中电二十所中科院光机所等5家大学和12家科研院所开展“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建专业孵化器等方式建立“人才池”试点,截止目前,“双导师制”试点单位增加到36个,共安排项目82个,经费410万元,培养研究生355人。支持兵器集团等单位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专业孵化器。制定军民人才双向流动“人才池”工作指引。二是积极推动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落地。支持西北工业大学联合中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中航发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航天四院、航天六院等4家军工单位,整合在陕近20家国有、民营产学研单位,组建了陕西空天动力研究院。财政科技资金投入1000多万元,支持西北工业大学联合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安科为航天科技集团启动建设的西北工业大学“翱翔小镇”暨无人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三是促进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成立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军民融合中心,与国防科工办对省内军工科研单位进行调研,59家军工单位的1400多台(套)科研仪器及试验设施开放共享。

  (四)建立“专利池”推动成果共享转化。着眼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围绕3D打印、大数据与云计算、机器人等领域,新组建6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每个联盟给予3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全省联盟总数达40家,涉及企业672家、高校102所、科研机构88家。探索在联盟内部设立“专利池”,组织各领域成果持有人与相应联盟进行对接,推动技术成果在联盟成员间共享共用。完成了对联盟成员企业专利的摸底调研,准备建立专家评估小组对拟入池专利进行筛选。制定出“专利池”建设方案和章程,并积极筹建“专利池”工作委员会。

  (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积极探索推广“企业内创促转型、院所自创促发展、高校众创促转化”等众创模式,全覆盖支持78所理工类高校建设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联合西安交大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基金规模达2.5亿元;依托30家试点单位、7家重点单位创新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新孵化科技型企业250多家。二是不断扩大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到位资金总额为5.59亿元,出资3.998亿元设立运作子基金16支,总规模43.3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15.72倍,各支子基金累计投资企业249家,储备项目197个,投资企业整体估值超273亿元。联合高校、社会资本在高校设立了低门槛的微种子、微天使基金。三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进一步修改制定了《陕西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协调长安银行等向45家公司贷款1.57亿元。

  (六)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一是设立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对就地成功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双向补助,根据产业化规模和纳税总额,给予成果供给方和吸纳方总额合计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截止目前已支持了三批项目302项、经费7720万元。二是建立科技成果包。完成我省近两年来获国家奖、省奖科技成果项目(共560项,其中国家奖49项、省奖511项)的梳理分析。研究出台了促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措施,增强财政科技投入效果透明度。分专业、分领域完善科技成果数据库架构设计,建立科技成果包;积极协调西安市大市场、省技术转移中心等促成科技成果资源的互联共享,推动科技成果精准对接产业需求。三是支持地市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基金。按照年内全部覆盖的总体构想,支持每个地市建立一个“政产学研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一支基金,全方位搭建科技资源共享、成果转化服务、众包众筹众创、科技企业孵化等综合服务平台,与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联网运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榆林、渭南、安康三支地市设立了成果转化子基金。

  (七)完善全链条服务体系。出台“契约目标 合同管理”政策试点工作合同管理细则,制定《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为科研人员松绑放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活力。完成陕西科技云114专家咨询、PC端、APP端的功能应用开发及界面,拟于近期上线运行。完成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方案起草,并启动我省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征集工作,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

  二、推动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方面

  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工作,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自查工作,同时,以科技厅为牵头单位,组成5个专项督查小组,对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贯彻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各地区各单位切实将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地。

  (一)不断优化科技类创新政策贯彻落实的良好环境。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财政等部门出台了“陕教十条”和“陕政发〔2017〕22号”等与中央、国务院关于赋予更大自主权政策文件相配套的落实措施,推进各项政策的衔接和落实。省科技厅指导各市区、各单位深入研究贯彻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明确科研人员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办法,鼓励激励科技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收益,督促各科研单位细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一是推动省市科研单位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从科研机构自主权改革入手,落实“放管服”要求,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在选人用人、职称评定、成果处置、薪酬分配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改革方案。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政策的衔接和落实。省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和各市区发挥地区科教优势,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改革,指导科研单位制定详细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突出成果导向,提高科研资金使用绩效,完成科研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下放科研自主权,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一是中央单位将科研自主权、科技成果管理权下放给所属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二级法人单位),赋予二级法人单位科研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且转化收入留归二级法人单位、作价入股的股权及其转让收入由二级法人单位。二是职务成果的资产评估不作为成果转化的必要环节,经由交易各方协议商定、成果完成人署名认可后,即可签署成果转化协议,无需向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批、备案。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给个人的收入,不计入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薪酬总额。四是进一步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自主调整权,给予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突出成果导向,提高科研资金使用绩效。五是鼓励科研事业单位建立法人、内设部(室、所、院)、成果完成人、技术转移经理等的收益分配兼容机制,构建“拧成一股绳、力往一处使”的激励机制。

  (三)不断完善创新投入机制和科技金融政策。进一步规范引导基金管理服务,从资金安全、外派人员管理、投后服务等多方面完善机制,推动引导基金运行规范化,发挥科技金融杠杆作用,破解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撬动民间资本投入优质科技项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运行平稳有序。

  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下一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研究出台指导陕西创新发展的有效政策,建设更加优良的政策实施环境。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科研管理等国家科技创新政策部署,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眼整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高水平科技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系统加强基础研究、融合创新、科研管理、科研诚信、高新区、企业创新、区域协同、人才队伍、改革举措等九个部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理顺我省科技政策的落地链条,补齐政策运行短板。依托“陕西科技云”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科技评价与评估标准,建立“平台(platform)+数据(data)+标准(standard)”管服体系(简称PDS管服体系),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适应陕西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科技治理体系,推动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增强科学决策、优化服务、监测预警三大功能,强化政策评估与反馈,形成政策运行闭环体系。

  三、推动部门联动、强化政策落地变现。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中央和省的政策在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同步落地变现。二是强化政策退出、严格政策准入,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出台高质量政策,让新政策落地变现。三是强化政策实施督查、政策评估,构建政策运行闭环体系,让中央和省的相关政策落地生根。四是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阵地,深入推进“三评”改革,扎实开展“四唯”专项清理。五是强化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建设,净化科研环境,让潜心科研的人才、高质量的成果脱颖而出。

  四、强化创新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一是发挥陕西科技政务微博、“秦科技”微信公众号、科技云平台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以“一张图”、微视频、短视频等方式宣传新政策。二是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科技政策,以技术人技术转移社交平台(简称“技术人APP”)发布科技政策,并支持科研人员自主发布科技成果,直接对接企业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7日

关注秦科技了解更多科技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