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9〕127号

时间: 2019-07-10 10: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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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赵岩
陕科函〔2019〕127号

中国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科技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聚焦“五新”战略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军民、部省、央地深度融合,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协同互动,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支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区域结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成创新型省份,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在前列。

  为学习借鉴美国在高科技园区创新发展以及孵化培育高科技企业、推动“双创”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提升陕西科技管理人员的改革创新能力、业务管理能力以及国际化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组织省内高科技园区和高校创业孵化方面的管理人员于2019年2月17日至3月9日前往美国硅谷进行专题学习,就美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孵化器管理与技术成果转化、硅谷创新创业历程及创投资金案例分析、美国创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美国政府的创新政策以及对美国科技产业的影响、美国在经济园产业聚集区建设管理和引导方面成功经验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专题培训学习,实地考察了谷歌、脸书、领英、英特尔等知名企业,深度交流企业创新发展历程、技术创新路径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通过培育,系统了解了硅谷形成的背景以及发展历程,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的具体做法,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作用。参加培育人员的共同感觉是美国硅谷虽然不可被复制,但是却为我们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正如贵委员会建议的“我省应借鉴利用硅谷、硅巷、硅滩的成功经验,促进我省硬科技产业快速发展”。

  贵委员会的提案经过详细的调查和研究,阐述了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发展的六点建议,意见中肯,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强,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吸收借鉴。根据提案内容,结合省科技厅职能,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的建议

  1.培育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建立我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共认定31家国家级、5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2家国家备案、126家省级众创空间。支持西安市着力打造西安创业咖啡街区、曲江创业大街、西安市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等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引进各类投资孵化平台,促进创业与创新的有机结合,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据统计,全省300多家众创空间新注册企业3541家,入孵团队5871个,常驻的团队和企业共拥有有效知识产权达3338项;面积达到272万平方米,累计毕业企业超过4000家。

  2.整合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陕西省创新创业联盟创业协调服务作用,加快各服务载体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科技资源“平台+数据+标准”(PDS)管服体系,提升科技评价和服务水平,打造面向全省创业者的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4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3138家,瞪羚企业168家。通过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享受优惠企业达3435家,缴税基数减免近100亿元。

  3.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连续五年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项目延安落地、中国创新挑战赛等赛事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省属企业与高校联合共建企业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等,为科研团队进行成果转化提供场地、人才、技术、研发、检测等资源和投融资、创业培训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二、关于制定人才政策及推动院士经济的建议

  1.制定《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扶持和造就一批高水平优秀创业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力争到2020年,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0名、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个、青年科技新星400名。

  2.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让科研人员享受政策红利,留住高端人才。2016年制定《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简称“陕九条”),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单位。特别是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的比例,在国家规定不低于50%的基础上,视转化方式不同,分别提升至不低于90%和80%,极大地激发了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3.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让科研人员更多自由探索。加快推进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建立陕西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探索“互联网+科研服务”模式,精简项目申报程序和手续,为科研人员申报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关于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推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4.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筹划推进陕西实验室建设,为培育和创建国家实验室打下坚实基础。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整合优势力量统筹布局重点领域原始创新,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科技资源和研发平台在陕西布局,在光学、时间、空间、能源、标准等领域支持一批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我省产业经济发展需求,明确定位、优化布局,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5.让“院士经济”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积极为企业和院士团队进行牵线搭桥,在产业园区或者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建设中试基地,推动院士科研项目和成果落地,打造“院士经济”新引擎。以目标契约、合同管理为方向,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制定《落实“契约目标合同管理”政策试点工作方案》,支持西安交大卢秉恒院士、西北大学舒德干院士等开展领衔专家项目试点,分别支持项目经费1亿元和2000万元。

  6.制定科技人才政策及措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制定了《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配合省人大修订完成《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陕西省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流动、激励等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有力支持。

  7.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让科研人员能够“名利双收”。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在“陕九条”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与论文、纵向课题指标同等对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突出人员,纳入破格晋升职称序列。评价指标的重新设定,有力的促进了广大科研人员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8.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池”,探索军民协同育人新模式。建立军民人才双向流动“人才池”,支持科研院所特别是涉军科研院所与地方高校以“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建专业孵化器等方式建立“人才池”,目前选择了5家大学和12家科研院所开展试点,共签订14份合作协议,涉及64个科研平台,41个项目,204个导师(其中高校导师105位,院所导师99位),联合培养374个研究生。

  9.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支持我省科教专业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学习,提升科教人才国际化水平;支持我省科研企业和高校申报国家引才引智基地和“111引智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和高校重点学科建设。

  三、关于制定发展主导产业的建议

  1.启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加快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在能源化工、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找准产业跨越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促进支柱和主导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计划每个专项年投入5000万元至1亿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集中开展科研攻关。已完成5个专项的实施方案编制论证等工作,已启动实施了智能制造、能化资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苹果产业转型升级3个科技重大专项。

  2.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着眼高新技术创新,大力培育3D打印、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生命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产业变革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集合精锐力量,作出战略性安排,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2015年以来在省级科技计划凝练重点产业创新链120个、创新点1009个,特色产业创新链35个、创新点180个。

  3.构建创新型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加强规划引领,突显产业特色,促进产业集聚,突出以航空航天、集成电路及光电芯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硬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带动创新发展的增长极、新引擎。

  四、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拓宽创业资金渠道的建议

  近年来,省科技厅注重抓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风险投资规模、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培育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构建了高效衔接、完整配套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为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上市融资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推进科技创新链与金融资本链的有机结合。

  1.完善奖励激励措施,努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诸多难题。出台“陕九条”“陕教十条”等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将落实“陕九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西安全创改和西安自创区建设试点内容,支持西安市开展先行先试。依托西安交大、西北大学、西北有色院等10家单位开展了“陕九条”试点示范,探索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西北中心”,开发建设“技术人”技术转移社交平台,我省现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21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8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14家,形成了特色鲜明、能力互补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网络。建设陕西省科技成果数据库,包含技术成果6800余项,需求信息2200项,涵盖11个技术领域和20个应用行业。

  3.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对就地成功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给予成果供给方和吸纳方双向补助,2015年以来双向补助金额8000余万元。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从2010年到2017年翻了9倍,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中本地合同数转化率近50%。

  4.支持组建了40余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态化开展成果与产业精准对接路演活动,探索在联盟内建立成果“专利池”,已在大数据、3D打印、光电子、无人机等联盟内开展试点,其中光电子联盟已有37项专利入池。

  5.设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达5.59亿元,设立子基金13支,子基金总规模41.62亿元,累计投资企业234家,储备项目193个,投资企业整体估值超270亿元。启动实施科技众创微种子类子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项目,促进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6.大力推动发展专业科技支行。截止2018年底,全省科技支行已发展到23家,科技支行贷款103.14亿元,较年初增加6.57亿元。各科技支行推出面向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型贷款品种50种。2011年12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陕西银监局共同设立陕西省中小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累计到位资金5000万元。15家银行与省科技厅建立合作关系,联合推出了15款科技信贷产品。

  7.搭建科技金融专业化服务平台。建成线上对接服务系统和陕西创新创业微信服务系统,已纳入九大类120余家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包括创新创业大赛、全球创业周、新三板融资沙龙等活动每年近50场,服务创新团队和科技企业超过2000家,为我省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一站式融资服务,有力的促进了企业上市融资步伐。

  8.指导各地市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西安高新区设立了5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了4支子基金,总规模达到9.33亿元。杨凌示范区发行了15亿元的农业企业债券,成立了全国首个农业创业投资联盟;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先后投资4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2亿元;。宝鸡市设立了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设立了陕西省高端装备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规模2.5亿元。咸阳市将科技信用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5亿元,并按照放大10倍的贷款担保要求,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45亿元企业担保贷款。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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