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军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放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第759号)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作如下答复:
中小企业是缴纳国家税收、提供就业机会、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人才匮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发展问题。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此,省科技厅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宣传力度、设立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的同时,统筹和挖掘科技资源,探索建立形成更有针对性科技创新的系统布局和科技创新平台的系统。其中,针对现有省级科技计划立项周期长,反应速度慢,无法及时、精准解决具体企业需求的弊病,2017年,省科技厅提出建设基于开放科研平台的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体系,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该研发服务体系实时征集省属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需求,以科技计划项目为纽带,促使省级164家重点实验室、18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7个科技创新团队开放共享,为需求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服务。
截止9月,省科技厅已制定《陕西省科技厅解决中小企业科技需求工作指引》,鼓励科技创新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研发服务,通过规定途径按协议提供服务的,纳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计划予以立项支持。依托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了企业研发需求征集模块,已于6月上线运行。与西安邮电大学联合开发“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数据平台”,拟通过技术关键词、技术领域、学科领域、产业领域等多项数据耦合方式,帮助企业快速选取合作平台,实现需求与服务的精准对接。为保证数据匹配的精准度,省科技厅正在进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基础数据和对外开放领域、方向的分析录入工作。同时,依据《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分类修订科技创新平台评估指标,对处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成果转化等研发阶段的平台,重点关注对外开放、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创新服务的产出情况,细化基础数据,提高相应的分值占比。省科技厅根据综合“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数据平台”的承接服务记录和绩效评估结果,将对评估优秀的平台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平台将撤销其省级资质。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我厅积极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沟通,集中梳理创新平台在我省产业核心技术重点领域的布局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和协同部署,力争实现部门优惠政策与财政资金的叠加效应。目前,我们正在与省发改委研究制定《陕西省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提升创新平台服务供给能力为抓手,合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结合您提出的七点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持续做好推进工作:
一是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确立的新五类计划体系,将开放共享作为重要组建条件明确写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办法;
二是鼓励同领域创新平台联合共建,跨学科、跨行业、跨领域创新平台开展交叉性科研创新。引导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贯通连接,为企业提供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持续支撑。对合作成效显著的创新平台链将给予后补助;
三是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对科技创新平台对外服务成效采取企业评价、系统在线统计测评和专家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企业评价为主,以取得成果的时效性、先进性、实用性、适用性和产业化性价比等因素作为参考,确立平台服务企业的导向性;
四是探索科研平台法人化改革。鼓励研发实力强、具备行业优势的研发平台尝试多元化投资的独立法人化运作,通过研发、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和成果输出服务母体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从根本上破解创新平台过度依从依托单位,对外排他妨碍技术扩散,缺乏社会服务意识等问题。法人化创新平台可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汇聚创新资源,服务同行也没有研发能力的企业,成为代表全省顶尖水平,真正支撑我省产业发展的科研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厅将深入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设置更为科学、合理、规范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评价体系,发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作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12日
( 联系人:范孟慧, 电话:029-812947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