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学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工作的建议》(提案第628号)收悉。在此,对您多年来关心、支持我省科技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您在提案中针对我省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工作紧迫性和必要性,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三个单位提出了建议。根据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工作,在土壤污染防治机理研究、解析分析、面源污染、重金属超标、监测预警等方面加大技术攻关与研发力度,逐步提升科技创新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发展。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对环境保护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科技创新与环保产业深度融合。2016年,我厅与省环保厅签署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内容,两厅将从构建优势互补合作模式、推进重点领域技术研究、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共建共享智库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统筹部署环境科技创新等6方面合作,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产业培育”创新链条。协议还确立了联席会议等合作途径,两厅主要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重点协商确定合作具体工作计划、重大事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以项目为引领,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近两年,围绕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监测等防治工作,我厅开展实施了一系列的科技项目。其中,2016年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科技项目研究34项,2017年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科技项目研究22项。这些项目主要涉及源头污染物减排关键技术、面源污染防治系统、土壤养分综合管理、受污染土壤生态修复技术、污损土地综合治理研究等内容,为改善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状况,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三是以人才、平台为支撑,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我厅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先后授予魏孝荣、高鹏等12人“科技新星”称号;支持建设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主要涉及污染源控制、土壤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污损土地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及退化生态重建等领域。这些平台全部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充分发挥了我省科研大省优势,有效开展产学研用相融合,协同推进我省土壤污染源控制、监测预警、资源高效利用、治理修复等科研活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提案中关于加快我省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的建议针对性强、意见中肯、符合陕西发展实际,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吸收采纳,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创新研究方向,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我厅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引领,围绕源头污染物减排、面源污染防治、土壤养分综合管理、受污染土壤生态修复、污损土地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为逐步改善我省土壤污染防治状况,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二是通力协作,共同推进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我厅继续与各部门通力协作,落实完成好《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应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平台建设。按照《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鼓励支持在土壤污染防治研究领域有一定基础和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战略联盟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是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抓手,抓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培养一批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以及具有宏观战略思维、能够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科技管理专家;建设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按照“链条思维、清单管理”的原则,以项目为纽带,打造跨行业、跨部门、跨单位、强强联合的优秀团队。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王强,电话:029-87294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