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8〕38号

时间: 2018-06-08 17: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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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利用互联网,吸引大型企业在陕建立研发中心,发展陕西智力经济》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宝贵建议。收到提案后,我们非常重视,经认真研读,分析问题,提出举措,现答复如下:

  陕西富集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全省各类科研机构1297家,高等教育机构114个,在陕“两院”院士67人,在校大学生超过百万人,青年科技新星718人,全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87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58家,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4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3家,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76个。如何有效利用这些智力资源,发展智力经济,实现陕西经济的转型和高素质发展一直是我们关注和要破解的难题。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陕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围绕“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聚焦创新驱动走在前列目标任务,今年我厅将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产业创新双围绕,积极推进军民部省央地三融合,全面构建产业创新与区域创新两个体系,着力提升自主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两个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五新战略。

  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国家赋予陕西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改革试验区、双创示范基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机遇先行先试,大胆探索。

  一是鼓励建立“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吸引国际、国内的企业在陕组建联合高校在校园内建立以企业为需求、投入、管理、市场主体的“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教师在校园内兼职,实现人员双跨、资源共享,推动高校自由探索科研与企业目标导向研究有效对接。

  二是全面启动反向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出台《实施反向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引》,由各地市指定特派员,入驻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提炼当地实际需求、进行成果匹配对接、开展协调合作推广,构筑“各市特色需求--科特派小组--西安科技成果供给”的供需链深度合作模式,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产业发展转化通道,推动西安富集的科技资源向市县辐射转化,支持区域创新发展。

  三是加强高新区联动发展。以7个国家和11个省级高新区为骨干成立了高新区发展联盟,重点发挥西安自创区核心引领作用,促进试验区、示范区、高新区、开发区联动发展;鼓励西安自创区托管其它高新区的部分区域,支持其它高新区在自创区设立“飞地”科技园区。

  四是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在联盟内部设立“专利池”,推动技术成果在联盟成员间共享共用。

  五是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工程。组织各地市梳理科技需求、产业现状及资源禀赋,建立“一市一县N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机制,支持依托本地创新资源建立一个“政产学研金”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和一个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

  在最新的科技计划改革中,我们也逐步加大投入,调整对人才、团队和协同创新中心类别的计划支持力度,尽力改善和提升研发环境。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和转制科研院所的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利用网络建设,采用视频答辩、网络评审等技术手段,提升科技项目评审的技术水平。

  随着西安出台的人才落户政策,此吸引科技人才,留在陕西,围绕大西安建设,形成陕西的智力硅谷。利用互联网打破了地域限制,抓住机遇利用自己的科技人力资源优势,利用互联网建立智力聚集区,以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智力经济,支撑陕西五新战略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高云,电话:029-8729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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