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8〕48号

时间: 2018-06-06 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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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众创载体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第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我省众创孵化载体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截至目前,全省纳入火炬统计系统的各类孵化载体达到300余家,其中省级以上众创空间146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68家;西安光机所光电子众创空间、西工大智能制造众创空间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西咸新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杨凌示范区、西安光机所先后入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各类孵化载体拥有孵化场地500余万平米,在孵企业和团队超过1万家,累计毕业企业3054家,累计上市(挂牌)企业128家,提供就业岗位近6万个,涌现出了创途在xian、瞪羚谷创业社区、中科创星、西安创新设计中心等一大批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培育出博恩科技、中科华芯等一大批高技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HelloEar、蜂语科技等入选小米生态链企业;2017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净增380家,总量达到2209家;新增瞪羚企业32家,总数达到66家。探索形成了“企业内创、院所自创、高校众创”等众创模式,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已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虽然我省各类众创孵化载体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并逐渐走向正轨。但仍存在发展定位不准、服务要素不全、专业性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等服务质量水平不高问题,您在建议中分析提出我省众创空间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准确,所提出的促进我省众创载体健康发展的5点建议切中关键、针对性强,对加快我省众创孵化载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吸收和采纳,并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众创发展合力。加强对现有政策的梳理和新政策的研究、制定、评估,形成政策清单,通过各种渠道让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及时知晓各项政策工具并实时加以运用。完善陕西双创服务平台功能,打造汇聚支持政策、众创空间、创业投资、金融机构、创业项目、中介服务等一大批优质创新创业资源和渠道 “一站式”创业服务系统。探索创新券应用试点工作, 推动众创空间各项创新活动有效开展,鼓励创新创业企业用创新券向众创空间及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等购买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金融、财务、法律等服务。

  二、促进众创孵化载体数量质量双提升。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引导孵化载体区域分布从中心城市和国家高新区向有条件的县(区)扩散。发挥优秀载体的示范作用,在全省各地市、高新区开展众创空间示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孵化器建设分园或分孵化器,开展连锁化经营,输出管理、服务、运营模式等,提升孵化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做好全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统计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惩激励,引导全省众创空间提升自身服务孵化能力水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扩大省属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范围,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创新性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根据各地区和各类建设主体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现实需求,支持打造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众创空间,并针对不同领域、规模、层级的众创空间实行分类指导。

  四、有效整合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发挥陕西创新创业联盟、创业学院作用,围绕创业孵化需要,加快孵化网络、公共技术平台、科技金融创新、国际交流和技术转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及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加快各种创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开展对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孵化服务人员、在孵企业及创业者的多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推进创业孵化与金融深度融合,鼓励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发展以天使投资为核心的创业投资,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面向创业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创新。

  感谢您们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马云,电话:18629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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