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8〕23号

时间: 2018-05-07 16: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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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举措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而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陕西科教资源富集,拥有116所高校,1171家科研机构,204个国家级科技平台、83个研发平台;有院士61人,科技人 才224人,万人计划34人,国家杰青基金项目资助47人,科技活动人员27.5万,专业技术人才173万,人才资源总量约450万。如何发挥陕西人力资源优势,落实总书记“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科技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的科学论断和来陕讲话“挖掘好、利用好、滋养好陕西的科教资源,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的指示精神,其核心要义就是要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服务环境,构建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生态。
  近年来,围绕科技资源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创新、区域创新体系、激发人才活力、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我们陆续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简称“陕九条”)《陕西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纲要》《陕西省“十三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近50份政策文件,为推动我省追赶超越、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保障。

  一、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加快集聚创新人才

  一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围绕技术创新、科研体系、成果转化、军民融合、科技金融、人才激励、科技管理、对外开放、创新创业等九个方面,提出了56条具体措施。
  二是宣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三部曲”,2016年制定出台《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即“陕九条”,围绕“定价权、收益权、新型产学研研发平台、人才池、专利池、基金支持、就地转化、先权后税、考核激励”等九个方面,作出了突破性规定,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作了专题报道,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等10家单位开展贯彻落实“陕九条”试点示范,指导全省6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推广复制。2017年配合省人大修订《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三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深入推进科技计划改革,将现有各类计划整合为“新五类”计划。试点推行“契约目标合同管理”政策,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放权。积极探索以赛代评项目支持方式。2017年,我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922.55亿元,位居全国第四位;36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占2017年度三大奖授奖总数的13.2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8.9件,位居全国第七。
  四是深入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作用,设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到位资金总额为5.092亿元,设立支子基金12支,出资总额3.63亿元,子基金总额37.5亿元,已投入16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企业整体估值超过140亿元,24个项目完成二、三轮融资,被投企业有10家挂牌新三板。联合高校、社会资本在高校设立了低门槛的微种子、微天使基金。正式实施科技创新券。
  五是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加强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培养,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军民人才双向流动、院校“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2个“人才池”,促进军口、民口科研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双向成果转化。截止目前,共培养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89个、青年科技新星718人、科技领军人才211人。

  二、充分发挥平台基地承载作用,激励各类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一是全面推进创新试点示范。支持西安全面创新改革和西安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起草了《关于加快建设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建立了11项先行先试重点项目清单,着力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军民融合先行先试。支持西安建设“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西北技术转移中心,支持自贸区建设,探索杨凌农业科技成果自由交易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创新型市、县建设。
  二是促进高新区联动创新发展。安康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新建省级高新区7个,我省国家高新区达到7个、省级高新区达到11个。成立高新区发展联盟,积极探索高新区“托管”和“飞地”机制,促进高新区联动发展。渭南高新区等在西安高新区设立“飞地”园区,吸纳西安富集的科技创新资源。西安高新区与榆林高新区、延安高新区达成托管意向。2016年,18个省级以上高新区实现工业总产值近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7个国家级高新区实现全口径GDP 占全省GDP比重达到25%。
  三是加强各类科技特色基地、小镇建设。全力支持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建设,依托西安交大部署研发平台,成立了全球健康研究院、西安数学与数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发动机研究所,启动国家西部能源研究院组建工作。支持陕西科技控股集团、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立陕西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推进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省份科技合作,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7个,其中国家级18个。
  四是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2017年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目前共137个),向科技部申请共建西部绿色建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牵头申报干旱半干旱国家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国家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研究院和能源化工研究院建设。推动校院建立共性技术开放共享平台,支持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与西工大联合建立稀有金属研究院,促进科研产出前端和成果应用后端的有效对接。
  五是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制定《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  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2016--2020)》、《陕西 “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打造了“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目前,建设了180多家众创空间,70多家星创天地,81家科技孵化器。结合举办的系列创新创业大赛,形成了“平台+基金+大赛”三位一体创新创业模式。2016年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单位累计获得科技贷款和创投机构投资超过10亿元。

  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一是启动实施陕西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促进我省优秀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设立了“陕西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旨在培养和资助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在理论或技术上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的创新研究,促进受资助者快速成长为学科领军人才并进入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行列。首批陕西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0人。
  二是加强科技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着力培养一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和科技中介等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了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选聘机制。旨在吸引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创新高端人才,培养一批学科交叉融合类创新人才。通过开展项目论证、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结对帮扶、咨询诊断等创业辅导服务,提升创业孵化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首批科技创业导师52人。
  三是大力推进科普品牌活动。鼓励和激励更多科研人员投身科普工作,将科普作品纳入省科技成果奖评选范围;培养和挖掘青少年创新潜能,组织开展了2017年陕西省首届青少年优秀原创科幻作品大赛;搭建科学传播人员和科普活动组织者学习交流平台,举办了2017年首届陕西省科普秀大赛。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普使者进校园活动也深入开展。
  虽然,我们在集聚和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依然面临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政策落实还不够细化等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改进和完善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分类评价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解决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政策知晓率不高、统筹协调不够、缺乏实施细则等问题,不断促进政策落地和实施,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培育壮大新动能。一是建立科技人才清单,形成科技人才动态数据库;二是不断完善科技计划设置,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对人才的激励培养作用;三是加大科技政策的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四是积极探索科技资源匮乏地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

  (联系人:牛斌,电话:8729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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