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09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09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7〕32号

时间: 2017-06-09 15:41 |来源: 办公室(省委科技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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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0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们主要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畅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高新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平台建设、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入手,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励科技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截止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企业1829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企业1246家,占高企总量的68%,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力军。
  一、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引导支持力度……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项目、成果产业化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是我厅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该通知中工作任务作为我厅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济活力不强难题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行动方案》,通过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建研发机构、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加大企业和产学研结合大力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机构。……在特定项目研发、关键技术应用服务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的建议
  一是为推进企业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在校园建立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的联合研发平台,构建“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种子天使基金”三位一体深度合作模式,我厅于去年7月制定了《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等政策措施,推进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引导新型研发平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激励机制等工作,目前已有10多家企业与10多所高校签署了共建协议。二是通过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加强行业内高校、院所、大型国企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紧密联系与合作,促进校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目前已组织我省672家企业、102所高校、88家科研机构围绕组建创新联盟40家,探索在联盟内部设立“专利池”,推动技术成果在联盟成员间共享共用。
  三、关于“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相互建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加大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技术交流”的建议
  一是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陕发〔2016〕24号,强调推动建立军民人才双向流动“人才池”,促进企业孵化。吸引军工单位技术人员入驻“人才池”,5年内保留回原单位的通道。支持科研院所与地方高等院校以“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建专业孵化器等方式建立“人才池”。根据“人才池”孵化企业业绩,给予后补助支持。二是通过《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的实施,指导企业与高校改革人才聘用、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校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和“双导师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支持高校科研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把科研人员在平台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及为企业解决急需技术需求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按前期约定或按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法规给予多种形式奖励和报酬的激励措施,消除人才流动、培养、使用障碍。
  四、关于“多种形式解放科技人才的生产力,……企业的科技人员参与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项目中”的建议
  一是复制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有色院始终坚持“科研、中试、产业”三位一体发展模式,先后孵化科技企业29家,今年总收入预计突破百亿元;光机所累计孵化科技企业超过130家,其中55家由海外引进团队孵化。去年我厅依托30家试点单位、7家重点单位,认真复制推广“一院一所”模式,新建孵化器、众创空间24个,新孵化科技型企业62家,转化科技成果222项,引进或培养创新创业团队86个,有效的推进了吸引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工作。二是贯彻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鼓励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成果完成人创办企业,可按其现金出资额度的20%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提高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省属高等院校、研发机构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为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推进“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企业与高校在校企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实施的科技项目由企业与高校共同组成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后自主立项。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确定的自主立项项目报省科技厅备案审核后列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并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考核验收,促进了企业科技人员参与到高校与院所的研发项目中。
  五、关于“完善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强化金融对科技的支撑作用,……扩大政府主导的基金公司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的建议。
  自2011年底我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以来,我厅积极推动科技金融深度结合工作。一是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多层次融资服务。稳步扩大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共设立子基金12只,累计出资3.63亿元,子基金总规模37.5亿元,放大效应超过10倍;已投资中小科技企业130家,协助22个项目完成二、三轮融资,10家企业挂牌新三板。联合高校、社会资本在高校设立了低门槛的微种子、微天使基金。二是与省财政厅、陕西银监局设立了5000万元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联合金融机构在陕建立科技支行18家,推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产品50种。三是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多层次融资服务。线上已纳入20家银行,25家风险投资管理机构,以及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九大类120余家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线下每年发布科技金融产品和信息1000条,企业融资需求近200家,服务创新团队和科技企业超过2000家,为我省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一站式融资服务,有力的促进了企业上市融资步伐。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联系人:省科技厅  武鹏   电话:8129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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