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一届政协第五次大会第491号提案的复函

对省第十一届政协第五次大会第491号提案的复函

陕科函〔2017〕21号

时间: 2017-06-08 16: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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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武永义委员:
  您在省第十一届政协第五次大会提出的《关于建立陕西社科成果信息平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关于依托陕西科技系统信息平台,建设陕西省社科成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统筹管理省委宣传部、省社科界等部门的课题最终成果的建议,对推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现陕西“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的重大转变,促进社科类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陕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省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起步较早,2008年建设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项目受理工作的信息化。2014年3月份我们重新开发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
  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基本完成了科技计划项目从申请、评审、立项、合同、拨款、跟踪、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了省科技厅、地市科技局(或各厅局委办)、申报单位的三级用户管理模式,并搭建了系统运行的支撑平台,初步实现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网络化、全流程、一站式的建设目标,同时实现了科学技术奖、成果鉴定、民营科技企业等其他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等,有效的提高了科技业务管理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了一站式全过程服务。
  “一站式和全过程”是新系统的最大特点,“一站式”指的是将科技业务管理全部集成到同一系统,并采用相同或相近的设计风格,最大限度地方便科技工作者,提高科技管理的高效性、便捷性;“全过程”指的是实现管理过程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功能来说,实现从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审批、合同、拨款、中期检查到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在系统上任何处理行为和信息,都可“留痕”并长期保存,做到责任到人,有效追踪,使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我省科技业务 “协同”管理,省、市级科技业务系统、办公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了政务信息全过程公开,做到业务管理的公开透明。打造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全面加强项目、资金和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省科技厅与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的开放互动机制,接受监督检查。
  二、科技成果库建设共享情况
  目前通过正式鉴定的省级科技成果与认定的科学技术奖,我们按行业、成果级别、学科领域分类。每条成果信息包含成果概括、立项情况、评价情况、知识产权状况及成果应用情况、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情况、单位信息等成果基本信息。并且将相关的文献、专利、标准等信息收录与成果库。可以通过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入库时间、成果水平或者认定等级等检索项进行检索。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科技报告制度的要求,我们在科技业务综合系统管理过程中,贯彻落实报送科技报告制度,凡是入库的所有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按年度在线填写科技报告,短期的项目必须在验收前先由计划处审核科技报告填报情况,审核通过才允许提出验收申请。
  目前,我省已完成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平台(测试版)的接口对接、端口调试、数据传输工作。
  三、关于社科成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的建设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依托陕西科技系统信息平台,建设陕西省社科成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统筹管理省委宣传部、省社科界等部门的课题最终成果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科技成果库的数据梳理和对接工作,实现国科系统和各省市数据的有效利用,促进我省的计划项捷。
  一是开放陕西省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窗口,依托陕西科技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上建设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窗口,向社会开放科技成果信息查询功能。二是建立与省委组织部、社科院和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开放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操作权限,积极与相关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互联和对接,接受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查阅,达到科技成果信息共享的目的。三是依托陕西省科技智库共性服务平台,建设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形成共性服务与特色服务融合发展的科技智库体系。在建立科技智库专家队伍,培育智库人才队伍的同时,同时征集智库专家的项目成果,共享到科技成果信息库中,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查阅和应用。
  再次对您关心、支持我省科技工作表示感谢。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18日 

(联系人:乔顺利  电话:029-8729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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