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家春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陕西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意见建议》(陕西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345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科技事业的关心!您在提案中关于发挥高校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陕西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建议,正是“十三五”陕西科技发展需要攻克的核心、重点内容,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陕西科技创新中存在的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畅的问题,科技厅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出台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多项政策和办法,下一步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设“陕西省科技服务管理一体化云平台”。科技云大数据平台将有效、系统的整合我省科技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公开的、网络化、社会化的数字化科技评价标准体系,通过大数据计算,形成数据图谱。为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技成果对接、科技金融、项目评价、人才专家、创新创业、科技管理等支撑服务;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充分发挥省级科技计划的目标导向作用,构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在发布各类计划资助指南前,按照“两个围绕”,即围绕产业部署创新和围绕创新培育产业,科技厅与工信厅、教育厅、卫计委等职能厅局先期进行会商;同时,广泛征求省内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需求,找准科技创新的着力点,做到有的放矢。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以解决问题、满足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17条重点产业创新链,资助经费达到10706万元;围绕各地市资源禀赋和特色,支持13条特色产业创新链,资助经费达到3685万元;三是建立以“双导师制”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机制。2016年底,科技厅正式下达《推进“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科技厅将根据工作方案,以西安邮电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五个高校为试点,全面推动“双导师制”,培养具有创新和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促进高校科研优势与企业技术需求的对接;四是支持企业依托高校建立“四主体一联合”(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市场主体)的新型研发中心,实现“高校科技人员不离开校园与赴企业创新”的有机统一,实现“企业进校园,成果出校园”的有机统一,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2016年10月,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和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建设的“陕西省能源环境与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这是我省第一家以“四主体一联合”为特色的工程中心。2017年初,依托西安科技大学和西安博尔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陕西省硅镁碳微纳米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获批建设。截至2017年4月,已有16个高校的30个“四主体一联合”研发平台启动筹建工作。
科技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策、技术、人才等方方面面,必须统筹谋划、系统发力,协调推进,科技厅将继续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真正使科技创新在产业端发力,在经济端发力,努力破解陕西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难题,为奋力谱写追赶超越目标贡献科技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省科技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张岩实 电话:029-81294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