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41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科函〔2016〕33号

时间: 2016-10-26 15:15 |来源: 办公室(省委科技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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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金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省政府批准铜川新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协调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提案》(第5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陕西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方案》、《关于促进科技园区和创新平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2014年以来,我们依托条件较好的县域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开展了省级高新区升级工作。2015年,我省高新区体系建设与创新超越发展取得新突破。西安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安康高新区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新建了府谷、蟠龙、三原、富平、蒲城、凤翔6个省级高新区。目前,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均达到7个,还有旬阳、商洛、汉中和西户四个省级高新区已于2015年12月上报省政府待批。根据科技部火炬统计快报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7个国家级高新区总计实现收入12691.02亿元,工业总产值10250.05亿元,工业增加值3199.29亿元,成为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引领我省经济实现创新超越发展的“新引擎”。
  提案中提出的“请求省政府批准铜川新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协调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议,符合铜川新区的发展实际和省级高新区的申报标准,省级高新区的审批程序为:由拟报高新区所在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工信、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对拟建的高新区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并对相关规划及建设方案等提出意见;设区市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规划;省科技厅组织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以及省发改、工信、住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论证会,对拟建高新区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报省政府审批。关于协调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议咨询主管经开区的商务部门。
  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已经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主要引擎。为此,省科技厅将其作为今后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前部署,大力支持条件较好的经济开发区或者县域工业园区改造升级为省级高新区,通过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园区走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从而示范带动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下一步,我们将规范新批准省级高新区的后续管理。研究制定级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于今年试行开展省级高新区评价工作,对省级高新区的创新能力、产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定期发布;组建高新区联盟,促进各高新区之间的交流互动、联合招商、资源共享,推动全省高新区协同发展。
  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马云  电话:029-8729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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