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玉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试工作引导和支持的建议》(第5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详细说明了中试环节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性,剖析了我省“中试空白”现象的症结,并指出这也是造成我省科技大省、科技小省“陕西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我们非常赞同。
中试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环节。加强中试环节,对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针对中试环节,省科技厅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省科技厅在2014年就着手围绕加强中试工作,研究起草政策文件。经过前期调研、起草文件及反复论证修改,2014年3月24日,省科技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加强中试环节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送审稿)》;3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就该文件征求了相关政府组成部门的意见,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厅、教育厅、财政厅、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给予了书面回复。经过对反馈意见的认真梳理和研究,我厅修改完善后,于4月18日向张道宏副省长做了汇报,6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向全省印发《陕西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4〕49号)。《陕西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工作方案》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二是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三是重点领域;四是组织与管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加强中试环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培育新支柱产业为重点,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加强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进程。
基本原则: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政策引导支持的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牵头,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共同承担的中试项目和建设的中试基地予以优先支持;坚持重点示范,分步推进的原则,针对陕西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优选重大中试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基本思路,按步骤、分层次稳步推进中试项目落实和中试基地建设。
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
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中试专项,建设中试团队和中试基地,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力争到2017年,培育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20个,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0项,基本建成完善的中试体系。
重点工作:一是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解决科技成果工程化放大及产业化应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关键和辅助配套技术问题。二是建设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依托重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科技开发实体,围绕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持续不断的将科技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努力将中试基地打造成完善科研成果、服务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并对二者的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予以细化规定(见附件)。
第三部分是重点领域。
对汽车、能源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支持电子级硅材料、半导体封装测试、智能终端制造、新一代显示照明技术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云计算与大数据中心建设)、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九个重点产业领域予以支持,并指明了九大产业领域里的重点支持方向(见附件)。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省科技厅牵头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等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统筹、指导全省科技成果中试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中试项目和中试基地立项建议,及时解决中试环节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二是建立市场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多元化的中试投入机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中试专项实施体系;创新激励机制,在各类人才和团队计划中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基地的集聚功能,鼓励科技园区、平台与中试专项相互衔接,做好配套服务;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成为中试基地建设的中坚力量。加强中试项目监管和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中试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引导新产出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四是组织与管理。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和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建设省级中试基地及实施中试项目
根据《陕西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工作方案》,从2014年下半年启动中试专项工作至今,我厅共组织实施中试基地10个,中试项目16个,累计投入政府资金5312万元,拉动社会投资49501万元,起到了良好的带动引导作用。
二、根据委员建议,下步要落实开展工作:
(一)加强中试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引导研发型企业认识到中试环节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二)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和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管理办法。
(三)围绕“到2017年,培育省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20个,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0项,基本建成完善的中试体系”的目标,发挥政府的创新服务作用,根据重点支持领域,继续组织实施好科技中试基地及项目,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形成新的增长点。
附件:陕西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工作方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9日
(联系人:吴晶,电话87294281 1869189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