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志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R&D经费投入的政府主体性很明显,而全国的R&D经费则是以企业资金为主要来源,且随着企业创新工作的不断加强,企业投入占比不断提升。我省R&D经费虽以政府资金为主要来源,但其增速趋缓,低于GDP的增速,导致研发投入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虽然我省大力实施企业创新战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大幅增加。但由于企业数量少,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少,致使企业研发投入仍然偏低。
因此,要提高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R&D/GDP),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另一方面是政府进一步要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结合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国内外机构在陕投资。加强我省与中央重点科研计划和科技专项的对接,吸引和承接更多的中央科研项目、研发投入和科研设施布局我省。加强军民结合、央地结合,充分利用其优势科技资源和技术实力,服务我省地方产业发展,提升中央单位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积极创造条件和改善环境,吸引省外、国外各类研发机构(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和科技型企业在陕落户。
二是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省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考核力度,对达标者给予奖励,对不达标者采取强制性计提。继续组织实施企业联合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一批资源转化技术项目、循环经济技术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和特色优势装备项目。坚决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研发投入能力。营造良好政策和市场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快速成长,确保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快速稳定增长。
三是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央属单位仍是目前我省科技投入的主体,但中央单位投入主要用于国防和高等学校科研,对引导地方单位投入的作用有限。我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在全省科技投入总量中所占份额很小,但对引导地方单位投入的作用比较突出。此外,目前全省地方财政投入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仅为1.04%,远远低于2.3%的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必须大力增加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规模。根据测算,未来三年省本级财政累计必须拿出86亿元,市本级必须拿出52亿元,县本级必须拿出84亿元,方可确保2017年R&D投入经费全国前十目标的实现。我们就此情况已经和财政厅进行了对接。
四是向省委考核办建议增设“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强度”作为考核指标。科技投入是推进区域科技进步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全社会R&D经费的绝对值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这一数据无法考核一级政府对科技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投入量,因数据划分的局限性,在县(区)一级此数据无明确规范的数据来源,显示度不明显,导致2011年县区科技投入力度有所减弱。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持续稳定增长的明确要求,建议将“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强度”列为省科技厅负责的对地市的考核指标。
1.指标解释:指扣除“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和“科学技术普及”两项经费外的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2.意义:反映地方政府对科技活动的支持力度。
3.计算方式: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强度=本级财政科技拨款/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100%。
4.考核标准:本级财政科技拨款/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1%。
5.数据来源:各设区市报告(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数和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数以同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报告为准)。
关于将市县财政科技投入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我们会反馈委员的提案,在省委考核办征求考核指标时提出建议。
四是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引导构建多元化研发投入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金融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科技创新,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做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建立科技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
此外,在增加研发投入的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改革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办法,切实提高研发投入的使用效益。完成现有各类科技计划的优化整合,强化各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启动实施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和重大中试专项,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建设一批重大中试基地。加快科技园区和平台建设,使其成为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科技企业的重要基地,成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发挥引领、支撑、辐射和带动作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9日
(联系人:吴晶,电话87294281 1869189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