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5〕136号

时间: 2025-09-08 1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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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薛莹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开设“工人农民科技创新评审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简要情况

2019年,陕西省紧跟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步伐,对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进行了相应改革,印发了《陕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19〕20号),对省科技奖励工作提出了“注重科技成果质量、效果及影响”的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制度“风向标”作用,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断被激发。2021年底,深入学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731号),充分汲取本省科技奖励改革三年的有益做法,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省政府于2022年10月8日发布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同年12月1日起施行,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也于2023年6月15日起发布实施。2024年5月26日,国务院第四次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令第782号),与之相对应,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也于2025年5月8日进行了修改完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新修订的办法更加突出强调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条款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充实,监督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源头政策导向。科技奖励制度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驱动力。改革后,我省科技奖励制度突出强调激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引导科研人员以科技支撑引领陕西经济发展,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水平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评价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定标评审制度,针对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类制定了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引导科研人员在申报初期对其成果找准定位。同时,结合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在动态中完善相关工作。比如,重组优化评审组、缩减评审时间、增加外省专家比例、人机结合严防泄密、成立奖励监督委员会等,保证评审工作有序推进。

(三)紧扣实际注重成效。在强化制度顶层设计的基础上,以服务国家战略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制定具体举措,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比如,在近几年评审中,制定相应激励方向,用于支持在抢占前沿技术领域、秦创原创新驱动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争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陕布局、培育科技企业上市以及聚焦我省重大部署中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得到评审专家的高度认可和科研人员的一致好评。

近些年,省科技奖励工作积极营造和推进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激发企业科研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原有的五大奖种基础上,增设了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对在全省起到示范、推广、可复制作用的科技型企业家进行表彰;同时,每年在会议评审前的准备会上,都会强调对艰苦地区和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以企业为主申报的省科技奖项目质量和获奖率均较奖励制度改革前有较大提高。

二、对您具体建议的回复

(一)省科技奖的提名渠道全面且通畅。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省科技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包含提名专家,省直机关有关部门、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机构(包括大型企业集团、学会协会)等。我省一线技术工人等广大科技工作者可以通过专家学者、政府机构有关部门和组织机构等多渠道提名,提名渠道较为全面且通畅。

(二)省科技奖励政策更加注重激励基层人员科创动力。从提名省科技奖项目结构上看,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主流。目前,省科技进步奖在年度提名数量中占比达在70%左右,涉及的科研人员较多,《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增加了科技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及单位数量。从近三年工业和农业领域获奖成果看,2022-2024年的826项获奖成果中,由企业牵头完成的成果共计261项,占全部获奖数量的31.60%,其中第一完成人年龄在40岁(含)以下的成果68项,占企业牵头完成获奖成果数量的26.05%;农业领域共计77项成果获得奖励,占全部获奖数量的9.32%,其中第一完成人年龄在40岁(含)以下的成果16项,占农业领域获奖成果数量的20.78%。工农业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获奖项目数质量与其他领域项目相比,呈现均衡发展、稳中有升态势,这不仅有利于更好地调动更多科技人员科技创新活力,而且能够调动大家凝心聚力为秦创原建设和陕西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省科技奖评审公平公正严控质量。一线科技工作者学科领域分布在各行各业,省科技奖评审时在各评审组中都可涵盖相关领域。近日,我们通过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发达省(市)了解,均未单独设立专门的评审组,即便个别省份设立了针对一线工人的奖项,每年授奖数量也不超过5项。根据我省工农业并重的实际,还是将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成果分布到相应评审组参与共同竞争为佳,这样不但可以保证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获奖数量,更重要的可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磨砺斗志,进一步激发和提升科研工作者的创新动力和持续攻关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策导向。着眼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突出科技型企业在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对于公益类科技进步奖,鼓励由省内高校牵头申报;对于技术开发类及技术推广类科技进步奖,鼓励由省内企业为主体牵头申报。

(二)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实际效果的评价指标设置,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努力破“四唯”,突出成果原始创新、经济效益和对社会作出的实际贡献。

(三)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不断完善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简化提名材料、申报流程、评审、答辩等环节,打造“一网办”服务模式,使科研人员静心研究少跑路,为科研人员服好务,为省科技奖励工作把好关。

下一步,我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为点火器,加快畅通具有内生动力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新模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3日        

联系人:刘延军,电话:029-8729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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