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王选代表:
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关于统筹全省科教资源,建设新型创新实体的建议》(第456号)已收悉,您在建议中论述了陕西科研机构的现状,全面分析了科研创新和科研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我们认真研究后认为您的建议全面完整,针对性、操作性强,符合科技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满足地方发展需求,对陕西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根据我们工作实际,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新型创新实体建设情况
目前,按照分类管理、优化布局的原则,科技厅负责管理并实体化运行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共分3类1465个,一是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其主要任务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科技创新活动,如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二是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主要任务是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如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三是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目标是为科技创新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基础条件支撑服务与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近年来省科技厅陆续制订印发《陕西省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陕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组建认定工作指引》,2022年后又陆续出台《陕西省共性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关于加快中试基地建设 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提出要一体化配置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加快陕西省技术创新平台的布局和建设。代表在456号建议中提出的新型创新实体,应主要包含“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147个)、新型研发机构(23个)及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20个)三类。这些三类创新实体虽然建设时间不长,但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聚集人才和支撑产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已成为陕西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资源共享模式不充分。平台之间资源分布不均衡,相关平台之间没有建立起沟通共享机制。部分平台开放程度不高,导致相关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二是管理考核标准有待完善。大部分创新平台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标准和认定办法。但是,相关的管理考核标准还有待细化,例如平台的科技转化效果等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科研转化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创新平台与企业缺乏沟通合作,研究成果主要为论文和报告,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较弱。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陕西要打造科技强省,实现追赶超越必须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和协同化,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提升创新平台的整体效能,我们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布局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主体。破解产业创新发展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加强布局建设新型的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的创新实体。加强顶层设计,根据资源禀赋的差异,长短板互补,推动有组织科研,继续布局组建“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及陕西省新型研发机构。
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以效率和产出为基础的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研发产出、人才培养、成果贡献、运行管理机制和持续发展能力等。在平台运行中推动“校招共用”“科学家+工程师”,实现人才培养的产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更多关键性技术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
三是完善科研创新平台的各项支持政策。推动科技成果“三项改革”落实落地;用好用活“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探索重大重点项目直接委托创新平台实施的新机制;鼓励平台间合纵联合,共同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面向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动力。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省科技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张岩实 电话:029-87294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