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6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68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4〕172号

时间: 2024-09-19 09: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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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马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汇聚全省之力强化企业为主体集成创新的建议》(第6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建好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为支撑,持续放大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点火器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不断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数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强化企业为主体的集成创新,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梯队培育链条,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39万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1.67万家,有效期内瞪羚(潜在)企业数量超700家,支持上市科技型企业14家。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创孵化链条,建成省级以上孵化载体489个,各类载体在孵企业及团队近2万家。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点单位扩大至157家,科研人员领办创办企业达到1572家。企业牵头承担的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占比超过70%支持企业牵头建设59个新型研发机构513个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落实秦科贷风险补偿15家合作银行共发放“秦科贷”314.46亿元。实施“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和特殊支持计划,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1035名、创新团队145个,秦创原“三支队伍”总量达到4742个。

下一步,我厅将协同相关省级部门和地市,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企业为主体的集成创新,加强各类创新要素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协同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整体效能。

一、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链条。按照国家有关科技领军企业的政策要求,调研学习相关省份先进经验,加强与相关省级部门协同联动,尽快出台我省的落实举措和工作方案,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链条,加快培育一批陕西省科技领军潜力企业,支持开展前沿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引领我省科技型企业群体量质双升。在重点领域依托科技领军企业等组建一批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全面加强跨领域跨学科的融合创新、协同创新

二、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在技术创新决策和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聚焦产业需求,凝练技术难题,靶向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吸纳更多来自企业的高层次专家参与科技咨询。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牵头承担中央、地方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鼓励校企、校地合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三、纵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贯彻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新版20条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三项改革”政策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路演机制,推广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西北工业大学、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一院一所一校一港一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不断释放科技创新动能,加速推动我省“科教强省”优势转化为“科技强省”优势。

四、高质量建设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支持企业参与已布局的18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实施聚集区“四链”融合项目,支持聚集区内引育一批高能级科创孵化器,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应用场景,促进聚集区内各类创新要素协同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构建“转化催化孵化产业化集群化”的发展格局。

五、营造企业集成创新良好生态。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持续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建立科技人才梯次培养机制,采取“校招共用”“科学家+工程师”等模式促进优秀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落实好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双向补贴,推动研发经费增量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政策不断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研究制定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具体政策措施,持续落实好秦科贷风险补偿政策,积极推动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13


 

(联系人:陈雅  电话:029-811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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