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39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39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4〕167号

时间: 2024-09-12 1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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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李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实施成效的建议》(第7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完善提升立法层级保护和政策扶持”“实施主动产权激励”“加大转化激励的有效释放”“发挥‘秦创原’促进科技成果快速高效转化优势”“加强典型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一校一策’”等建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对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具有很强的借鉴参考价值。在此,感谢您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完善提升立法层级保护和政策扶持,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环节有法可依”的建议

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政策举措不断迭代完善,为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起体系化、全方位的保障措施。2022年3月,省科技厅联合5部门制定出台了《推广“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同年12月,在全面总结“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十条措施》;2024年7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此外,省委十四届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要求深化“三项改革”,放大示范效应,不断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动力活力。202421日修订后的《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正式实施将“三项改革”相关举措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标志着将“三项改革”中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从陕西地方性试点上升为国家制度性设计。省科技厅将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指引、操作指南,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各环节路径通畅。

二、关于“实施主动地产权激励,取得职务成果单列管理权力,激发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创新性”的建议

三项改革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的核心,是将成果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退出调整为科研管理部门承担资产管理职责,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单列管理流程,大幅提高成果转化申请、评估、决策的效率,支持改革单位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全流程贯通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体系,消除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卸下了科研人员的思想包袱。省科技厅将围绕构建顺畅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通道,通过盘活推广专利、优化职称评价、强化人才激励、加大金融支持、加快中试放大和验证熟化、完善路演机制等一系列组合拳,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三、关于“加大转化激励的有效释放”的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激发人的主动性,“三项改革”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充分调动起科研人员投身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深化赋权改革,支持改革单位在与成果完成人明确各方权力义务并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单位所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全部赋予成果完成人,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实施转化给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鼓励改革单位结合实际采取赋权+现金赋权+约定收益等方式加速转化。优化职称评定,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建立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增设技术转移转化岗位,让科研人员、技术转移人才享受改革红利落实技术权益激励,根据转化收益,按约定或规定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奖励或报酬,按规定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限制,让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既有“面子”,又有“里子”。

四、关于“发挥‘秦创原’促进科技成果快速高效转化优势”的建议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是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总平台,启动建设以来,积极构建从研发到孵化再到产业化的科创系统,成为创新创业沃土。以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秦创原创新驱动网络平台、秦创原发展公司“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为依托,以改革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实际需求为导向,提供便利化、高效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科创服务,着力满足各类资源要素的需求。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累计帮助企业兑现奖补资金11.70亿元;秦创原网络平台汇集数据资源1100万条,入网共享大型仪器设备13713台(套);秦创原发展公司累计服务双创主体8439家,“e起创”入孵项目116个,企业总估值超76亿元。今年3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聚集区,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将支持科技成果落地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通过一体化部署平台、人才、金融、服务等要素资源,在聚集区内构建综合性、全链条、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推动科技成果按产业领域集群式转化

五、关于“扩大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宣传范围,增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会”的建议

三项改革全面铺开年多来,全省已有10.3万项职务科技成果实施单列管理、2.5万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企业1572家,576名科研人员凭借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实现了职称晋升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中央科技委以《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国转发三项改革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入选习近平总书记作序的中组部和中央党校干部培训教材。多家中央媒体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宣传陕西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实践探索和显著成效在重要版面、关键位置推出了多篇重量级报道。近两个月,全网提及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报道共有9116条次。其中,媒体报道信息4204条(占46.12%),非媒体报道信息4912条(占53.88%)。省科技厅将挖掘新一批“三项改革”典型案例的成功经验,积极对接中省媒体,组织开展系列报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六、关于“出台政策措施,鼓励试点高校‘一校一策’,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的建议

三项改革相关政策支持改革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产业规律、市场规律,在中央大政方针下、国家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守住底线、大胆改革、力求实效。支持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持续深化、用足用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及时应用到相关产业和产业链上。支持省属科技型企业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鼓励选取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纳入改革范围,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决策程序。鼓励中央驻陕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军工科研单位,通过“揭榜”改革任务、开展横向科研合作、打包托管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技术溢出,推动更多先进适用技术嵌入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秦创原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三项改革若干措施,激励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注入强劲动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王婷   电话:029-8729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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