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14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4〕113号

时间: 2024-08-16 09: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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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类

签发人:姜建春

王玉娥代表:

您好!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支持我省女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强省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314号)交由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共同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建议中涉及我厅工作职能的是“支持女性高层次人才积极承接重大科技项目”和“加大对女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两项内容,我厅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组织厅内宣传教育与统战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成果转化处和科技人才处等处室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科技战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走在前列”“迈出更大步伐”“把加强科技创新作为最紧迫任务殷殷嘱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举全省之力建设秦创原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实施两链融合等,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提升

2022年,我省研发经费支出769.55亿元同比增长9.84%;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35%,居全国第11位、中西部第2位。西安研发经费支出601.08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5.23%,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22023年,陕西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为71.72%,居全国第10位,其中科技活动产出指数为78.92%,居全国第7;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促进经济发展指数分别居全国第7、第12位;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120.76亿元,居全国第62020-2022年,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由54646件增至82069件,增长了50.18%我省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持续显著提升,申请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数量居全国第一梯队,产出一大批“从01”的原创成果。近三年,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共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80余项,部分在陕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共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60余项。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多年来潜心科研、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结果。正如您在建议指出的,女性科技工作者是科技创新的一支关键力量,在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一、关于对“支持女性高层次人才积极承接重大科技项目”建议的答复

目前,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体系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确定的,包括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等五大类科技计划。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驻厅纪检组监督下,省科技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征集、立项、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痕迹化管理。

结合《建议》相关内容事项,我们对2021-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两个最主要的科研计划进行统计。省重点研发计划共受理申请项目14200项,其中女性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项目5010项,占比35.28%;省重点研发计划经评审共立项5606项,其中女性作为第一完成人立项1857项,占比33.13%。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共受理项目19054项,其中女性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项目8210项,占比43.09%;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经评审共立项5546项,其中女性作为第一完成人立项2376项,占比42.84%

按照项目受理和立项比例,女性科研工作者每年的申报量大约占比39.75%,立项占比37.96%,立项率与申报比例基本相当。进一步说明女性科研工作者在我省科研领域的实力。

同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关于组织科研项目等方面不得对妇女有歧视性限制等法规规定,针对女性生育及哺乳等现实需求,从国家到省级科技计划均对女性给予了倾斜照顾。如放宽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的年龄限制至40周岁(男性为35周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伊始就将女性科研人员的申请年龄上限确定为40周岁(男性为38周岁);允许女性因为生养原因延长所申请的项目结题时间24个月等。

您提出的“支持女性高层次人才积极承接重大科技项目,担任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团队负责人等核心职务,助力更多女性优秀科技人才揭榜挂帅”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将在实际工作结合女性特点,制定更为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倾斜性政策。

二、关于对“加大对女科技工作者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科技成果转化是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途径,也是解决我省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关键环节。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2012省政府设立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在陕西省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在《建议》中提出省科技厅设立陕西女科技工作者科研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以奖代补、给予相应支持”。根据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191号),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被纳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省财政厅为主管部门,待现有资金投资完成后,5年内完成项目退出和基金清退,不能循环投资,收回资金纳入政府引导基金。2022年引导基金在完成存量资金投资后,目前处于停滞状态暂不具备落实条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89




(联系人:梁晓军  电话:029-8729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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