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5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4〕110号

时间: 2024-08-14 08: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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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类

签发人:姜建春

支朝奇代表

提出的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商洛产业升级发展的建议》(第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与当前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战略部署高度契合,对商洛市的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商洛市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科技企业融通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科技创新体系日益完善

商洛市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建立了一批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商洛市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升。全市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二是科技成果产出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商洛市在多个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其中不乏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科技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商洛市不断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服务。一方面,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咨询等服务。另一方面,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此外,商洛市还积极搭建科技人才交流平台,为人才引进、培养和交流提供便利。

现就您提出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建立创新推进机制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总体安排,我省已成立省科技委,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委科技委主任,省级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通过建立定期工作推进机制,共同研究和解决科技创新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跨部门协调和合作确保政策的及时制定和实施省科技厅将从省级层面出发,进一步完善相关科技创新制度,强化政策的上下贯通,确保各项科技创新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加强与商洛市的沟通协作,针对县域科技创新的难点和堵点,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制度性改革和政策落实,以提升县域创新协同发展水平。

关于优化科技产业布局

我们赞同您关于优化科技产业布局的建议,并认为这将对商洛市的科技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为此,我们将加大对商洛秦创原科技企业融通创新示范区的支持力度,结合商洛市地域产业特色和优势,统筹谋划布局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建立省市区协同共建机制,推出“一区一策”支持政策,积极构建贯通“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链条的产业创新“小生态”,以聚集区为核心培育发展独具特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我们将积极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平台,支持商洛市围绕产业链提升,申报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竞争优势和加快形成新的产业特色,为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从而解决落后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资源不足的问题。

关于支持西商融合发展

省科技厅非常重视西商融合发展,有助于推动两市经济的共同繁荣我们将统筹考虑商洛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将商洛纳入西安“双中心”建设规划,使其成为西安创新的研发配套地、转化试验地、应用场景地。支持商洛更好地承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政策外溢和功能延伸,促进西安富集的创新资源向商洛流动聚集。推动两市同类型产业的融合提升和差异化产业的互补发展,以实现“西安孵化、商洛转化,西安研发、商洛制造,西安制造、商洛配套”的发展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考虑并采纳您的意见,加强与商洛市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以促进商洛市科技创新及产业的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89

 

(联系人:王小军  电话:029-8743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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