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姜建春
杨红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省级三原高新区创建全省首家县域国家级高新区的建议》(第2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5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是关中地区第一个县域省级高新区。批准面积 20.78 平方公里,总体规划面积 27.95 平方公里。2022年区内注册企业197家,现有高新技术企业39家(新增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6家、入驻规模工业企业139户;区内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2.64亿元,工业总产值490.80亿元,净利润32.36亿元,上缴税收4.37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较上年实现增长。近年来,三原高新区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在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表现优异,2022年以省政府名义通报奖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安排奖励资金100万元。
一、发挥高新区主引擎作用,推进咸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
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作用,构建全省秦创原“一总多区多平台”创新发展格局,支持以咸阳国家高新区和包含三原高新区在内的咸阳省级高新区为核心、以产业创新为重点,建立与区域差异化创新相适应的机制,支持咸阳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部署实施一批咸阳先行(示范)区“两链”融合项目,给予 1000 万元左右经费支持,扎实推进咸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三原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按照科技部工作部署,指导三原高新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省级高新区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积极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建立基于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切实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科技企业集聚,全面激发微观主体创新活力,助力“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支持高新区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着力将三原高新区打造成为省级高新区创新积分制应用试点典范。
(二)指导高新区深化科技创新,激发产业活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突破供给约束堵点,依靠创新提高发展质量。指导三原高新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围绕主导产业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体系,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建立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支持高新区内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支持三原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联合总窗口在本区域建设协同创新基地,或在总窗口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将三原作为承接西安产业外溢转移的首选地,推动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三、大力支持三原“以升促建”国家高新区
目前全省共有29家高新区,国家高新区7家(西安、宝鸡、咸阳、杨凌、榆林、安康、渭南),省级高新区22家。目前延安、商洛、汉中、铜川4家省级高新区待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到2025年末,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各地市全覆盖。近年来,我省着力优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积极打造创建国家高新区省级梯队,大力支持延安、商洛等创建单位各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赴科技部对接高新区升建工作。因2023年国家机构改革业务调整等原因,需待新的工作方案和程序确定后,全面启动三原高新区以升促建工作,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精准指导三原高新区做好各类规划方案、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支持三原“以升促建”国家高新区。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王可欣,电话:81122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