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2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3〕150号

时间: 2023-09-06 09: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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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姜建春

王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则空天小镇”项目纳入全省乡村振兴示范镇及秦创原框架内予以扶持的建议》(第7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靖边县与西北工业大学无人机研究所(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在海则滩镇建设无人机试验测试中心(靖边海则滩机场)项目,机场占地面积5063 亩,拥有不限高度试飞空域 5000 多平方公里,是国内最大的无人机专业试验测试中心,级别 A1 类,一期工程总投资近8 亿元。2021年11月榆林市发改委启动“海则空天小镇”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2月榆林市靖边智能无人系统和通航产业园海则空天小镇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对外公示,标志着“海则空天小镇”建设加速推进。

一、省科技厅支持西北工业大学无人机研究所(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强化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工程化服务水平,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2022年,省科技厅将陕西省无人机飞行实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名单,其依托单位为爱生无人机实验测试靖边有限公司,落户海则空天小镇(《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同意建设无人机飞行实验等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批复》陕科办发〔2022〕144号)。该中心建设周期2年,验收合格后连续滚动支持。同时围绕航空航天关键制造技术无人机产业链,西北工业大学发挥无人机技术研发攻关,承担多个科技计划项目。

二、榆林市支持“海则空天小镇”有关情况

榆林市人民政府编制了《榆林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初步形成“1+3+6”的产业布局,即榆林高新区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园挂牌运行(1个孵化器),海则空天小镇、榆阳和神木通航产业园(3大园区),按照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创业载体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奖补实施细则》《榆林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科技人才引培研发投入奖补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榆政科发〔2022〕63号),靖边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将智能无人系统“两链”融合示范区作为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向市科技局进行申请,获得70万元政策奖补。按照《榆林市秦创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市县重大专项的通知》(榆秦创办发〔2023〕8号)文件,将智能无人系统和通航产业园(海则空天小镇)项目作为市县联动重大项目进行申报,立项后将进行为期3年的资金支持,市财政每个项目每年出资100万元-300万元,原则上各县市按不低于1:1比例予以配套,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建议,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及榆林市政府全力推动海则空天小镇创新提效、开放提级、产业提质。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张新楼,电话:029-8729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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