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孙科
范代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成果转化支持配套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建议》(第3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针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情况,从解决成果转化落地、转化为生产力服务社会等方面,提出要制定鼓励成果转化的政策、区别针对成果的不同阶段进行孵化和政策激励、加大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协调省市政策的一致性等建议,对推进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我省“科教大省”的科研实力,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陕西在新科技革命中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5.22”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践行新发展理念,发挥党对科技工作领导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三个融合”,加快推动原始创新、产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创新,推动陕西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有力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
(一)完善和优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一是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自2016年起,为了提高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简称“陕九条”),制定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与《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共同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法规“三部曲”,极大促进了我省广大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由2016年的802.74亿元增长为2020年的1758.95亿元、居全国第6位。二是完善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了《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指导西安、宝鸡、榆林等各市区分别出台《西安市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条措施》、《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榆林市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暂行)》、《汉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杨凌示范区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建设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形成了省市政策的一致性。三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机制。2020年9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大部分高校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与论文、纵向课题指标同等对待。
(二)构建并完善了技术转移的服务体系,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保障能力。一是积极构建陕西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依托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平台网络,整合全省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统一开放、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中介等各方主体协同合作的多层次技术转移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我省已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99家(其中,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1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14家,形成了特色鲜明,能力互补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网络。二是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激发了从事技术转移人员的活力。充分运用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探索建立人才社会化评价机制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在全国首次将技术经理人行业列入国家职称序列。2018年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技术转移培训团体标准《技术经理人培训规范》,制定了《技术经理人协会管理规范》等30多项服务标准,累计认定初级技术经理人527人、中级技术经理人61人,开展技术经理人宣讲活动23场次,技术经理人专业培训24场次,其它相关培训21场次,培训人员共计3600余人次。
(三)推动以市场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加快实施“1155”工程,组建陕西省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44家。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注册研发机构430家、企业6599家,促成技术合同金额1.2亿元。获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8家,新建省级众创空间25家、示范众创空间9家。二是启动“陕西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及科研人员创新能力服务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通过线上项目征集、专业化机构筛选、科技成果路演和常态化科技成果推广,优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强、产业发展前景好的优质科技成果进行培育转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和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陕落地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各类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形成初具规模的高新技术特色载体体系。目前我省共有省级高新区17家、国家高新区7家,正在积极推动延安、商洛、汉中、铜川省级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西安获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咸阳高新区获批国家火炬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我省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达到7家。启动省级农高区建设,确定神木、大荔2个培育对象。2018-2020年,宝鸡、渭南、西安高新区分别被财政部、科技部确定为科技资源支撑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最高将获批近1.5亿元资金支持。
根据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下一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全面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引领,推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创新产权激励制度和方式,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强化政府对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大科技工程或项目的组织实施。大幅缩短科研项目申报审批周期。进一步扩大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范围,针对关键节点试行“里程碑”式管理,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资源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通过加大科技成果股权激励和科技奖励等手段,给与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荣誉奖励,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
(二)理顺我省科技政策的落地链条,补齐政策运行短板。推广“智汇秦科技――PDS管服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科技评价与评估标准,形成符合科技创新规律、适应陕西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科技治理体系,实现用数据研判评估、用数据辅助决策、用数据管理业务,推动科技管理工作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从“被动提供”向“主动提供”转变、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服务”转变,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三)启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打造创新驱动总源头。为加快把创新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3月30日省委、省政府启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这是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总窗口设在西部创新港和西咸新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政、产、学、研、金”多方资源,集成各种创新创业政策,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链条,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立体联动“孵化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四)深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改革试点,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举措。研究制定《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试点实施方案》,扩大试点范围,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改革的机制和模式,为激励和促进我省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提供政策支持依据。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乔顺利,电话:029-8729426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