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3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科函〔2020〕88号

时间: 2020-04-16 10: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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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B   

签发人:赵 岩

杨长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建议》(第4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围绕装配式建筑开展一系列科技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装配式建筑的科技创新水平,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以项目为引导,开展关键技术研究。近两年,我厅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支持相关单位开展装配式建筑科技研究,共支持科技项目12项。同时,积极组织省内优势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推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节能设计基础参数研究”申报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

二是以平台为依托,推进人才团队建设。共支持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设“陕西省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绿色建筑科技平台4个,广泛集聚各类创新要素,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架起协同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为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促进成果产出。为促进科技成果产出,我厅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对科技成果产出进行梳理,及时总结问题与经验,推动研究成果的示范推广。如,西安市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实施的“建筑产业化施工组织及安装关键技术研究”,主要研究建筑部品的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及安装一体化成套技术,装配式剪力墙结构节点连接施工工艺,预制装配式结构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建筑部品的吊装施工工艺,八度抗震设防区预制装配式剪力墙住宅施工进度控制与优化等。通过在兴盛家园5#楼和西安建工1#实验楼两栋预制装配式建筑的推广示范,对研究成果进行了验证,并总结形成一系列的施工工艺、部品加工等技术规范。项目的实施对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是注重科技政策体系优化,为成果产出注入“科技芯”。我厅配合省人大修订《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了落实“陕九条”任务分工方案,并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为深化省级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启动实施了新五类省级科技计划;推动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在领衔专家和“四主体一联合”“双导师”“人才池”等方面开展试点,不断优化完善科技政策体系,为科技人员松绑助力。

提案中关于加快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建议针对性强、意见中肯、符合陕西发展实际,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吸收采纳,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创新研究方向,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究。我厅拟在2021年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链”,围绕建筑新材料、建筑安全水平、资源能源利用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不断促进技术创新。

二是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事业发展。我厅继续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完成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装配式建筑的工作任务要求,共同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按照《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规定,鼓励支持在装配式建筑研究领域有一定基础和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是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抓手,抓好装配式建筑领域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培养一批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以及具有宏观战略思维、能够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科技管理专家;建设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按照“链条思维、清单管理”的原则,以项目为纽带,打造跨行业、跨部门、跨单位、强强联合的优秀团队。

感谢您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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