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赵岩
陕科函〔2019〕10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函
米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度培育新型研发机构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议,省科技厅领导对建议非常重视,责成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并提出答复方案。根据建议中的措施,结合我厅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拟作以下答复。
陕西省科技厅历来重视并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各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从2016年开始建设“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四主体一联合平台)是依托高校建立的,以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新型校企联合研发平台。是统筹省内相关高校与龙头骨干企业两方优势科技资源,推动高校自由探索科研与企业目标导向研究有效对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举措。建设“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院一所”模式的推广和延伸,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省内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发展“1155”工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被列入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
一、“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的建设内涵与功能定位
与传统校企合作方式不同,新型研发平台由企业牵头组建,建设地点选在高校校园内或校园附近,使教师不离开校园即可进入企业兼职,有利于充分利用高校人员、设备、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势;研发方向及课题由校企双方围绕企业技术需求自主确定,研发过程由企业派驻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高校科技人员具体实施,有利于推动目标导向研究与自由探索有机衔接,实现“出成果”和“用成果”的有机统一;构建“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天使基金”三位一体深度合作模式,科研项目由企业、政府、高校共同出资设立的产学研基金给予支持,其中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60%,科研经费由企业和高校共同支配。
新型研发平台完善了高校人才培养的工程化环境,实现了人才双跨、资源共享,推动了高校自由探索科研与企业目标导向研究有效对接,打通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使高校优势科技资源能够直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
1.陕西省科技厅从2016年以来启动了(即“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工作,为了推动该工作,陕西省科技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印发《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陕西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省级科技计划自主立项管理流程》等6项政策文件,积极引导支持省内高校和企业深度融合。
一是支持企业依托高校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设立联合基金,省上按总额20%的比例出资支持;二是新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行确定研发项目,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重大成果进行转化的给予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校企之间开展的横向项目按省级纵向课题对待;三是对就地成功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双向补助,根据产业化规模和纳税总额,给予成果供给方和吸纳方总额合计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四是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形式奖励成果完成人的部分,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其获得分红或转让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财政等部门出台了“陕九条”、“陕教十条”和“陕政发〔2017〕22号”等与中央、国务院文件相配套的政策落实文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政策的衔接和落实。一是推动省市科研单位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从科研机构自主权改革入手,落实“放管服”要求,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在选人用人、职称评定、成果处置、薪酬分配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改革方案。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政策的衔接和落实。省科技厅、教育厅等部门和各市区发挥地区科教优势,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改革,指导科研单位制定详细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突出成果导向,提高科研资金使用绩效,完成科研目标任务。
三、“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目前,已组建平台13家,联合校企双方合作26家,各平台运行情况良好,校企双方在技术创新资源聚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密切、深度合作。经过两年的建设发展,各平台积极构建形成“新型校企研发平台+专业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种子基金+成果推广平台”五位一体的转化新模式。一是实体化运行模式日趋完善。陕西膜分离技术研究院已完成1.2亿元工商注册,陕西延长-西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目前正在工商注册,注册资金3000万元。二是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建设不断深入。已建成省级众创空间4家,孵化面积1200平方米,研发平台投入经费18780万元。筹备设立2.1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校园天使基金。三是创新团队培养卓有成效。现有科技研发人员272名,创新团队30个,办公和科研场所7000多平方米,仪器设备243多台套,校企双方通过人员互聘推行“双导师”制,着力培养校企“两用型”人才。四是联手破解企业技术难题初见端倪。依托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校企双方积极统筹优势资源,加强联合攻关,我厅在2018年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经费中支持1000万元。
下一步,陕西省科技厅将继续大力支持“四主体一联合”新型校企研发平台力度,实现推动产业发展“1155”工程中建设百家校企合作新型平台的目标任务,使其从“非法人实体的高校内设科研机构”发展成“为发起企业服务的法人实体科研机构”,最终成为“为整个行业服务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模式。同时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天使基金”的深度合作模式,不断完善创新投入机制和科技金融政策,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从资金安全、外派人员管理、投后服务等多方面完善机制,推动引导基金运行规范化,发挥科技金融杠杆作用,撬动民间资本投入优质科技项目,助力“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发展。不断推动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开放共享,实现人才双跨、资源共享,使高校优势科技资源能够直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创新驱动引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王可欣,电话:029-8729889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