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兴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省政府于2016年9月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区。高新区以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核心区为基础,规划面积14.5平方公里。自批复以来,省科技厅积极指导商洛高新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新材料、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生物新医药等产业快速发展,高新区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核心作用不断凸显。2017年以来,省科技厅支持商洛高新区紧抓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的机遇,按照“以升促建”的要求和原则开展国家高新区升级创建工作,并从双创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等多方面给予商洛高新区大力支持。
一是积极推动商洛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2017年5月,商洛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关于商洛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商政字〔2017〕20号)。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国家高新区的升级程序,省科技厅与科技部联系沟通并多次赴商洛考察调研,指导商洛市完成了升级国家高新区的有关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2017年12月,就商洛高新区升级事宜征询了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部门意见,各部门对商洛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均表示支持;12月底,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商洛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陕科字〔2017〕63号);省政府已于2018年1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商洛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陕政字〔2018〕8号);2018年2月,国家公布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商洛高新区)已纳入其中,具备了升级国家高新区的前提条件。
二是支持商洛高新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认定商洛高新区创业创新示范园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商洛高新区建成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研发平台5个;指导高投公司、阿童木机器人、西安邮电大学以“四主体一联合模式”联合成立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研究院和西部数字经济研究院。全面推进科技研发、人才培训、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的战略合作。
三是支持商洛高新区优势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十二五”以来,省科技厅共支持商洛科技计划项目295项,资助经费10228万元。聚焦商洛高新区的主导产业,着力提高现代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设立地方重大专项“钒产业关键技术及循环经济产业化研究”“钾长石综合开发利用产业”“高纯石墨和硅产业创新链”“无机高纯硅材料产业创新链”等4项共支持1810万元,促进了钒产业及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了钾长石综合开发利用,完善了高纯石墨和硅产业链条,有效支撑商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您在意见中提出关于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吸收和采纳,并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与科技部积极沟通联系,汇报对接商洛高新区升级相关事宜;择时请科技部领导来陕对商洛高新区升级进行指导;抓紧推动商洛高新区升级进入实质审核阶段.
二是指导商洛高新区以“以升促建”为契机,按照《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工作指引》的要求,指导商洛高新区高标准设计,提升自身发展水平,推动其成为商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
三是支持商洛高新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协同联动发展。支持商洛高新区在西安自创区设立成果转移机构、向西安自创区反向派驻“科技特派员”,支持商洛高新区在关中设立“飞地”科技园,推动关中科技资源向商洛辐射转化。
感谢你们对陕西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1日
(联系人:马云,电话:18629190600)
